时间:2023-05-21 18:10:08来源:法律常识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实习生 彭天琪
冒充领导安排下属对外转账,公司会计被骗百余万元;谎称下载理财APP投资,小青年被骗得倾家荡产;淘宝 “客服”提供退款链接,银行卡内余额已清零……这都是即墨法院刑事审判庭张豪杰法官审理过的涉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碍信用卡管理罪等罪名听起来很陌生,但是作为即墨法院审理涉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的团队,张豪杰法官有不一样的感悟。自2021年2月开始审理此类案件以来,她已办理60余起涉诈新型刑事案件,判处被告人百余人,均服判未上诉。面对案件,她统一尺度,努力守护正义的天平;面对罪犯,她依法惩处,宽严相济并注重教育挽救;面对被害人,她感同身受,尽最大可能追赃挽损;面对群众,她广泛宣传,希望更多人防患于未然。
近年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高发,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自全国上下开展“断卡”行动以来,公安机关加大对涉电诈案件的打击力度,大量办理、收购银行卡、电话卡向他人出售、租赁或通过电脑操作转账等方式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非法获利的新型刑事案件涌入法院,给刑事法官带来新的挑战。张豪杰法官负责此类案件集中审理,涉及罪名新颖,没有案例借鉴,也没有量刑指导,面对事实认定、证据标准、量刑尺度等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她翻阅大量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会议纪要等,并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及兄弟法院沟通交流。“通过总结审判经验,我们能够严格把握证据标准,做到准确定罪均衡量刑。”张豪杰法官说。
2020年10月,李某的老乡孙某让他办理银行卡绑定U盾用于给诈骗分子“洗钱”,每张银行卡可以赚5000元,李某因害怕暂时拒绝了老乡的“好意”。时隔数月,孙某又联系李某告知他可以做一些“小额洗钱”,有人会向李某银行卡内多次转账,又使用微信提现到“零钱通”,凑足1万元时就通过“蝙蝠”软件接收二维码,最后通过微信扫一扫将1万元转出,每笔可赚取2%的提成。面对高额诱惑,李某本就薄弱的法律防线被攻破,一步步跌入了犯罪的深渊。短短十几天,李某利用办理的2张银行卡帮助上游违法犯罪活动转移资金高达17万元,其中查实的电信网络诈骗金额为1.2万元。“点一点、扫一扫”每天就有上千元的收入,这在李某的朋友圈中迅速传开,通过他介绍,竟有八位工友办理20张银行卡参与其中,多名被害人被诈骗的23万余元就这样被悄悄转移不知所踪,而李某坐收每人1000元的介绍费,同时收到还有公安机关的拘留证。即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本案被告人李某对自己转移的资金系诈骗所得有直接的主观明知,其主观恶性更大,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更强,虽然同时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以处罚更重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严惩。”张豪杰法官希望通过此案警示大家,不要图一时之利,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取财有道方心安,违法获利必受惩。
涉电诈类案件往往难以侦破行骗源头,被害人损失难以挽回。如何在惩罚犯罪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为被害人追赃挽损,张豪杰法官有她的一套经验。
赵女士接到推销网贷的诈骗电话,恰好家中购房急需用钱,便放松了警惕,按照对方要求下载“平安金融”APP并操作进行网络贷款,多次被要求支付“手续费”才能顺利办理,一步步掉入骗子设置的陷阱,赵女士发现被骗为时已晚,她先后向多个银行账户支付了15万余元。公安机关根据流入资金账户锁定省外的连某并将其抓获归案。经查,连某在2020年5月通过朋友圈看到有人以1000元的高价收购银行卡,便办理2张银行卡对外出售,短短几天的资金流水就达60余万元,包括赵女士在内的九名被害人被诈骗金额共计18万余元。
案件审理中,连某表示自己因疫情期间没有收入来源才一时糊涂犯罪,没想到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愿意尽己所能退缴违法所得并积极弥补被害人损失。最终,连某筹款近8万元,法院按比例向全国各地的九名被害人发还。被害人接到法院的领款电话,有的以为是诈骗电话,有的反复核实真伪,有的惊喜之后顾虑重重,手续办理的过程虽然一波三折,但却真真切切为群众办了事实。张豪杰法官告诉记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的被告人并非电信网络诈骗的行骗人,对被害人没有直接的退赔义务。但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被告人,我们主张引导他们自愿向被害人退赔争取最大程度挽回损失,化解社会矛盾,也可得到从轻处罚的机会。”此外,诈骗分子手段隐蔽,花样翻新,有的冒用熟人的微信请求帮忙转账,有的以投资理财为名套取“手续费”,有的以交友恋爱为名骗取“爱情基金”……希望广大群众提高警惕,擦亮眼睛,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在办理涉电诈刑事案件过程中,张豪杰法官始终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治与预防、教育相结合,重点打击以贩卡为业的“卡商”及犯罪团伙,对于办理少量银行卡出卖的“卡农”,没有犯罪前科的初犯、偶犯,涉案金额不大情节较轻的,可以从宽处理。
庞某自2020年3月开始以收购银行卡后对外加价出售牟利为业,每张卡赚取500元差价,很快他拉拢各方好友为他收购银行卡,截至案发共非法持有他人银行卡60余张,卡内流水金额超过2亿元,涉嫌诈骗金额数万元。与他相关的其余十名嫌疑人也相继到案,有像庞某一样的“卡商”,也有自己办卡出售的“卡农”。经法院审理,认为庞某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巨大,对其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对其他“卡商”也分别判处实刑。而对处于诈骗链条最底层的“卡农”张某等人均判处缓刑或单处罚金,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每起案件宣判后,张豪杰法官都会对各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为他们讲解法律规定并答疑解惑。面对部分不认罪的被告人,她常说:“你们可能认为自己仅仅办了几张卡赚了几百块而已,算不上什么大事。但你们虽然不是诈骗犯,却已经做了诈骗的帮凶,因为你们提供的大量银行卡,使得全国各地多少老百姓被诈骗的财产层层分流难以挽回,他们有的甚至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你们还会认为自己无辜吗?”“一些年轻人往往涉世未深,虽然知道银行卡出卖后可能被用来做违法之事,以为自己能够置身事外,没有想到后果如此严重。有的甚至自以为聪明将银行卡注销占有卡内余额,以为来路不明的钱不会有人追究,其实这有可能构成惩罚更重的盗窃罪。他们有的本质不坏,我们希望通过教育感化的方式,努力挽救这些误入歧途的年轻人。今后还是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尤其是没有固定经济来源的年轻人认清危害,远离犯罪。同时要重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加大对电诈犯罪组织者和实施者的查证惩处力度。”张豪杰法官告诉记者。
她是一位手执司法之剑心怀公平正义的人民法官,一年来,包括涉电诈类案件在内,她还办理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重大职务犯罪案等其他各类刑事案件近300件,位居全市刑事法官办案数前列,是名副其实的反诈先锋、办案标兵。休言女子非英物,巾帼从未输须眉。铿锵玫瑰,基层绽放,张豪杰法官用实际行动,书写着她的铁面柔情,用公正的判决,践行着她作为人民法官的初心与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