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2 01:14:35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佳木斯市检察院与司法局联合出台《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通过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的建立,引导当事人依法信访,正当表达诉求。并决定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选任9名资深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
《实施意见》规定建立由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实施意见》明确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是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免费提供案件咨询、法律释明、化解息诉等法律服务;
二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信访依法有理的,应告知其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涉诉信访,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信访依法无理的,耐心做好法律释明、服判息诉工作;
四是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达成委托代理意向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按相关标准收费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五是协助符合条件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通过协助申请人办理救助申请工作,使信访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人文关怀,促使其息诉罢访。
《实施意见》将给律师和信访人之间搭建一个沟通平台,对不服从政法机关法律处理意见,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的,由律师听取信访人诉求,评析信访事项,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建议和引导申诉等工作,促进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从而实现息诉罢访。
(佳木斯市检察院控申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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