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2 12:12:56来源:法律常识
8月8日下午,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永校召集侦监、公诉、案管、技术等相关部门学习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工作机制的通知》。
会上,案管办主任董鑫首先传达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盛大友的重要批示,集中学习了《关于建立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工作机制的通知》,并重点解读了统一对口衔接中有关注意事项。
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永校就贯彻落实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各部门通过处务会等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通知的内容,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贯彻执行;二是协同配合。公诉、侦监和案管要加强协作,规范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形成衔接有序、运行高效的刑事案件流转工作机制;二是主动协调。案管要切实承担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的牵头责任,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主动与公安、法院协调沟通,切实提高刑事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