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2 18:58:02来源:法律常识
2019年7月26日上午9时,随着东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马璟敲响法槌并宣布:“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由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孔某某、周某某、朱某某、李某某、赵某、梅某、普某、陶某某分别涉嫌危险驾驶罪八起案件,现在开庭!”标志着东川区人民法院对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审理刑事案件,迈出了探索的第一步。
当天审理的八起案件的被告人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均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于2019年7月25日向东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案件受理当天,承办人马璟即及时阅卷,经审查认为符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法定条件,随即通知八名被告人到法院,向他们集中送达起诉书副本和被告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文书,并以简易方式通知八名被告人,案件将于次日上午9时开庭。7月29日上午9时庭审正式开始,马璟法官分别简要查明了各案件被告人的基本身份情况,集中告知诉讼权利,并经询问后,八名被告人均表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随后,马璟法官分案对各案被告人是否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是否有值班律师在场并获得法律帮助、对公诉人提出的量刑建议是否有异议等问题进行了重点审理,并听取了各案被告人的最后陈述。随即对八起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分别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八起案件的被告人二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处3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罚金,对八名被告人均宣告缓刑。八起案件从立案到宣判用时仅二天,从开庭至闭庭用时仅30分钟。
来源:东川法院
编辑:王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