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3 20:12:59来源:法律常识
从开庭审理到宣判,8起案件仅用了15分钟,其中2起案件当天才立案……7月3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对8起刑事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和当庭宣判。与以往相比,审理堪称“飞速”。
当天审理的8起刑事案件中,涉嫌贩卖毒品罪3件、涉嫌盗窃罪2件、涉嫌危险驾驶罪2件、涉嫌侵犯著作权罪1件。法庭上,公诉机关建议8起刑事案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获得法庭批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8名被告人均没有异议。
据了解,所谓刑事速裁程序,即对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盗窃、危险驾驶等案件,由法官独任审判,庭前无需讯问被告人。法官当庭询问确认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当庭宣判,使用格式裁判文书。
兴宁区法院在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当中,“简”程序不“减”权利。每一个案件,都有律师全程参与,保证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真实、合法。
编辑丨何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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