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3 20:52:05来源:法律常识
“警察同志,我自首......”9月21日晚一盗窃犯罪嫌疑人到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塘吓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主动交代其在塘吓辖区实施盗窃的犯罪行为。
据了解,9月16日曹某与罗某分别开着两辆汽车到塘吓某工地闲逛,随后发现一工地上没有围墙也没有人看管,并且地上的钢材已经生锈了,他们便觉得将钢材盗走也不会有人注意到。于是两人齐心合力花了十几分钟徒手将两吨的钢材抬上面包车。
随后曹某两人迅速离开现场,将偷来的钢材卖给深圳某废品站。刘先生得知自己钢材被偷于是报警求助。惠阳警方接到该警情后,立即安排办案民警进行现场勘察,通过不断地排查发现两辆汽车有重大作案嫌疑。
于2019年9月19日18时许,惠阳警方抓获嫌疑人曾某。经审讯曾某交代了其作案同伙罗某。
罗某得知曾某已被抓,想到自己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还不如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于是,9月21日20时罗某到塘吓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男,37岁,广东人)、曾某(男,36岁,广东人)对其盗窃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警告那些企图躲避法律惩罚的在逃人员,要打消幻想及早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出路。
惠阳警方提示:在建筑工地可采用人防和技防、物防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防盗。比如安排专人对工地进行巡逻;在工地周围建立围墙,并将有价值的物品统一存放,落实专人看护;有条件的还可在工地重点部位设置监控,并在明显位置设置标语提醒,威慑违法犯罪行为人。
(完)
来源 | 惠阳公安
责编 | 赵珂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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