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4 01:52:41来源:法律常识
5月8日上午9点30分,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内,15宗刑事简易案件的庭审准时开始。
与往常不一样的是,在庭审开始前,第五法庭门前,设置了一个刑事辩护全覆盖法律援助律师工作点。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指派的4名律师,依次为14宗刑事案件的15名被告人提供了法律帮助。该工作点的设立,也标志着刑事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已经在中山法院全面实施。
什么是刑事律师辩护全覆盖?
据介绍,去年10月11日,最高院、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因一审法院未履行通知职责导致被告人无律师辩护的,二审法院应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这意味着该《办法》对被告人辩护权的保障进一步加强。
5月1日开始,刑事律师辩护全覆盖在广东全省法院正式铺开。为落实该制度,4月上旬起,市第一人民法院就与市司法局沟通,在法院设立了刑事辩护全覆盖法律援助律师工作点。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简易单元法官区燕莉介绍,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后,所有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都能得到律师的法律帮助。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刑辩全覆盖的区别之处在于,简易案件的法律援助律师在庭前提供法律帮助,普通案件的法律援助律师除了法律帮助外,还要出庭辩护。
“很多的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对刑事法律、刑事诉讼程序都是不甚了解的,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构成了犯罪。如果能够安排辩护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为其讲解法律知识,让其理解自身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就能让被告人从中得到帮助。”区燕莉表示,大多数刑事案件当事人接受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后,会对自身行为有更清晰的理解和认识,大多数人会有悔罪表现,这使得法院庭审的开展也会更加高效、顺畅。
同时,律师在提供法律帮助的过程中,利用阅卷权,可以更加细致地分析案情,更好地为当事人辩护,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
15名简易程序刑案被告人接受法律帮助
当日开庭前,在市第一法院刑事辩护全覆盖法律援助律师工作点,4名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指派的律师依次为14宗案件的15名被告人提供了法律帮助。
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倩敏,现场为一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李某某提供了法律帮助。黄倩敏介绍,一般律师会根据当事人涉嫌所犯的罪名,向其解释罪行的立案标准、定罪标准、量刑幅度等,并结合他们的实际情况解释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等。开庭前,律师也会向他们介绍庭审的程序等等。对于案件本身存在任何疑问,律师也会负责认真解答。
涉嫌犯危险驾驶罪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李某某表示,自己因为不懂法而触犯了法律,对于庭审也不甚了解,有了专业律师的帮助,让自己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区燕莉表示,通过一个月的试行,刑事辩护全覆盖制度已经形成了成熟的落地模式,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案件,法院全部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辩护人将全程参加庭审、宣判、上诉等过程;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则指派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区燕莉认为,这项制度的推行,有着“多赢”的效果。对于法院来说,专业律师的介入,让庭审更加顺畅,司法资源的使用更加高;对于被告人来说,其辩护权得到了更好的保障,同时也有利于他们对法律增进认识和理解。
“只要是刑事案件当事人没有委托律师的,我们都要指派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中山市法律援助处主任许发双介绍,在刑事辩护全覆盖制度全覆盖之前,法律援助指派律师主要面对的刑事案件当事人群体,主要是未成年人、老年人、聋哑残疾以及有可能判重刑的刑事案件当事人等,为其提供辩护。全市法院刑事辩护全覆盖以后,刑事案件的辩护律师指派猛增了400%甚至更多。目前中山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60%以上是通过简易程序来判决的,刑事辩护全覆盖制度的落地,将让数量众多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从中受益。
【记者】何伟楠 叶志文
【通讯员】俞夷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