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10:54:59来源:法律常识
【4月24日综合报道】特朗普总统上台前,一直主张强力打击有刑事案底的非公民,并规范整个美国的移民制度。
据侨报报道,在4月20日结束的为期5日的公共安全行动中,联邦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遣返执法行动处在新泽西州共逮捕了60名非法移民,其中包括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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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移民与海关执法局官网的消息称,此次行动的目标是那些犯有严重罪行、以非法身份滞留在美国的非移群体。
被逮捕的人当中,有80%的人曾被判有罪,超过20%的人曾接到离开美国的最后通牒但仍继续滞留,或是曾被驱逐出境但再次通过非法途径返回。其中,有个别人曾因严重暴力行为被判处重罪,所犯罪名有严重攻击,虐童,性侵儿童,殴打儿童等。
此次行动中被逮捕者的犯罪前科包括:酒后驾车,家庭暴力、殴打和虐待,虐待儿童,贩卖CD,性侵未成年人,骚扰他人,入室盗窃,持有武器,严重攻击,行窃,伪造,盗窃,逃避查问和非法入境。
遭到逮捕的非法移民来自以下国家:巴西、中国、哥伦比亚、古巴、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意大利、牙买加、墨西哥、秘鲁和乌克兰。
报道称,移民局此次行动所针对的是会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边境安全造成威胁的群体。
尽管移民局的工作会因某些地方管辖机构遭受挑战,但移民局仍将继续投身于保障公共安全使命当中,搜捕会带来犯罪危险的外侨人口以及违法移民规定的相关人员。
在此情形下,许多美国家庭都面临夫妻分离的危机,只因为夫妻一方有人是非法移民。来自宾州的安妮(Anne)和弗兰科(Ludvin Franco)就遭遇了这种磨难。
(图片由安妮提供)
据美国中文网报道,他们是在2013年朋友的婚礼上认识的。安妮是一名服务员,她的祖辈是荷兰人,几代人之前就移民来美了。而弗兰科则是一名厨师,他在圭地马拉出生长大,他和他的家人都没有合法身份,但安妮并不在意这些。同年,他们在宾州举行了婚礼,婚礼上播放着美国流行乐和拉丁歌曲。
结婚后,弗兰科没有马上申请公民身份,而是听从律师的建议,于2016年底才开始办手续。此时,他已来美超过10年了,一直是遵纪守法的良民。
自特朗普上任以来,弗兰科更加小心翼翼,平时都不敢开车,经常由安妮接送他出行。但是不凑巧,当弗兰科的足球队闯进了当地一场室内联赛的半决赛时,安妮已有三个月身孕,身体不适无法开车,弗兰科才选择了一个人开车上路,这一切却是噩梦的开始……
这一天,弗兰科沿309公路正常向北行驶时,一辆现代汽车却由路旁的餐馆拐入了他的车道,躲避不及,几车发生了碰撞事故,但没有人受伤。弗兰科收到了几张罚单。
几个星期后的一天清晨,弗兰科正在去往工作的途中,却被警方与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的执法人员拦下,他们获知了弗兰科发生的事故,也知道他没有合法身份。
去年10月,弗兰科已被递解出境,女儿出生他都不能在现场,只能在手机上陪伴安妮,看她顺利诞下一个女婴。
自特朗普上任以来,一直试图将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在对移民的检控递解上。全国各地,还有许许多多像弗兰科这样已经在美国安家立业数十载的无证客,如今却面临被递解的局面。
什么情况会影响入籍?
据侨报纽约报道,很多人由于对美国法律不熟悉,加上语言文化的障碍,可能有意无意或一时糊涂,触犯了美国法律。不要以为是小罪、轻罪无关紧要,一旦留有案底,它可能将导致影响入籍、入境,严重情况下还会被递解出境。
根据移民法的规定,美国公民入籍申请人必须证明从申请入籍时往前算五年都具备良好道德,并且从申请开始直到宣誓入籍时,仍具备良好道德。资深犹太律师在此解释一下,移民法上的“具备良好道德”并不是要求大家都做活雷锋。但是如果在五年连续居住期间有了以下的行为,则不能说是具备良好道德:
被判决一个或多个道德犯罪;被判两项以上的总刑罚五年或以上的除政治罪外的罪行;
持有违禁品(30克以下大麻除外);
曾经被刑事拘禁180天或以上;为获移民利益,在宣誓时说谎;
参与卖淫活动;组织或协助偷渡;
曾经或正在实践多偶制(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
有两项以上赌博罪行或其主要收入
酗酒;
违反其抚养义务,如遗弃年幼子女或不支付抚养费/赡养费;
以破坏婚姻为目的进行通奸;
以及因不法行为被定罪或监禁,包括但不限于:
谎称美国公民或违法投票;
没有按要求向税务局保税等。
如果具备以上行为,可能会导致入籍申请被拒绝或申请延迟。
除此之外,如果有以下行为,就会自动失去入籍资格:
A)被判谋杀罪;
B)犯有移民法中规定的“加重犯罪”(aggregated felony);
C)曾经参与过纳粹迫害、种族屠杀、酷刑或严重侵犯宗教自由。
依《移民和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第101(a)(43)条或《美国法典》第1101(a)(43)条的规定,以下罪行属加重罪:
(A)谋杀,强奸或性虐待未成年人;
(B)非法贩运管制物质;
(C)非法贩运枪支或破坏性装置或爆炸材料;
(D)洗钱或参与特定非法活动的货币交易,金额逾1万美元;
(E)某些爆裂物或武器犯罪;
(F)刑期一年以上的暴力罪(不包括单纯的政治罪);(G)盗窃(包括收取被盗财物)或监刑一年以上的窃盗罪;
(H)绑架或要求或收取赎金;
(I)儿童色情;
(J)敲诈勒索,或者判处一年以上监刑的赌博;
(K)拥有、控制、管理或监督卖淫业务,以卖淫为目的涉及商业利益的运送,或奴隶、奴役、非自愿奴役或人口贩运;
(L)收集或传输国防信息,揭露机密信息,破坏,叛国或伤害秘密情报机构;
(M)欺诈或诈骗,导致受害人损失逾1万美元,逃税导致政府收入损失逾1万美元;
(N)贩运外国人;
(O)曾因加重罪被遣返,再次非法入境美国;
(P)伪造、损毁或更改护照或文书,被判至少12个月监刑;
(Q)被判处监刑5年以上,未服刑者;
(R)商业贿赂,假冒、伪造或贩运车辆,更改其识别号码,监刑至少一年者;
(S)妨碍司法,作伪证,或贿赂证人,监刑至少一年;
(T)未依法院命令出庭,其罪行可获判2年以上监刑的重罪;
(U)企图或串谋犯加重罪。
什么情况会影响绿卡申请?
对于绿卡持有者来说,想要保住自己的绿卡,则需要保持“良好市民”的身份,一直遵纪守法。因为移民法规定,非美国公民在被判特定刑事罪的情况下,除了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递解出境或剥夺绿卡的后果。
所谓递解出境的后果,就是犯罪的外国人不能在美国获得绿卡,而被递解到其原住国家。所谓剥夺绿卡,是指已经犯罪但持有绿卡的外国人,会被取消绿卡资格,并同样面临递解出境的结果。
在申请绿卡时,如果之前被判有以下罪行,一样会影响绿卡的申请:移民法中的加重犯罪(aggravated felonies);涉及道德的犯罪;涉及非法毒品的犯罪。
而且,移民法下的“判罪”(conviction)的定义比美国刑法中的定义要广,它不仅包括法庭判决,还包括当事人在辩诉交易中认罪(pleading guilty)。并且,此判罪不仅包含在美国境内的判罪,还包括在其它国家的判罪。
同时,根据美国的法律规定,美国各州对刑事案子的定罪一般分为严重犯罪和轻罪。严重犯罪被判刑一年以上者大部分人会失去申请绿卡或入籍的资格。但有些被定罪者可能符合豁免的资格而保住绿卡或在美居留权。一般情况下,被定轻罪者坐牢在365天之内,仍可保留绿卡或入籍资格。
但是1996年国会通过了移民改革法,该法案规定了有些犯罪为道德犯罪如卖淫、性侵犯未成年人、贩毒、欺诈罪等。被定为道德犯罪者即使被定了轻罪也会失去申请绿卡入籍资格,并且,在美国入境或居住10年符合有关条件才可以申请豁免。
现在特朗普正在酝酿的新移民法,不知道到时到会如何改变,但唯一一点可以确认的是,条件会更加严苛。
如果有案底,该怎么办?
如果正在被起诉,那么最好请律师帮助。如果已经起诉完毕,留下了案底,那么也是有解救的可能,就是请可以请律师帮助清除案底。其次,还可以在申请绿卡或入籍时寻求律师的帮助。
各州的法律关于清除犯罪记录的具体规定是不同的。一般来说,被判处缓刑的犯罪、未成年犯罪以及轻微犯罪在满足规定的条件下一般是可以被批准予以清除的。在大多数州,清除犯罪记录的程序不是一个自动开始的程序,犯罪人需要提交申请。之后法庭或相关部门将对罪犯进行背景调查,以确定罪犯是否符合相关的条件可以予以批准清除犯罪记录。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庭或相关部门会举行一个听证,以审查罪犯是否符合条件。
很多华裔新移民对犯的“小错”毫不在乎,没想到这些小违规会影响到将来入籍美国公民。虽然有些违规如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地铁公交车逃票被抓等,从刑事法律的角度来讲是“违规(Violation)”而不是“犯罪(Crime)”,法官对初犯大都轻判“条件消案(Conditional Discharge)”,但从移民法的角度来说,“条件消案”的结果对移民入籍可能非常不利。移民官一般把“条件消案”与“缓期执行(Suspended Sentence)”等同起来。
移民法第316.10.(C)(1)条款指出“缓期执行”可以算做品行不端,因此移民局有权拒批在“条件消案”有效期内申请入籍的外籍人士。另外,即便时隔两三年,移民官还有权利在5年之内不批申请者的入籍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道德品行罪也是重罪,比如偷窃不仅涉及道德品行,而且当判刑超过一年,也可能成为重罪。有些自作聪明的申请人认为延后申请,等到其犯罪行为已超过了五年连续居住期再申请就不会影响到其入籍归化。但是有些犯罪纪录前科会招致移民局发出通知,要求申请者到移民法庭见移民法官,试图取消申请者的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