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11:08:50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勤务辅警50名。其中,男性47人,女性3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二)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红绿色盲,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三)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
(六)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3.退役士兵;
4.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5.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包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九)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或有存续劳务关系的人员,报名前需提供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在本次招聘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签订用工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二)线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线上报名
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名时间以发送符合规定的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报名截止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6日17:00。
报名所需资料:(1)《2021年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须手填,粘贴个人近期1寸红底证件照后,扫描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6M以内;(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以上材料整理压缩发送至邮箱 4@QQ.com,标题备注“姓名+身份证号”;(3)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负责;(4)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
按照聘用条件和公告要求,由应聘人员线上提交个人资料后,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报考人员,并建立招聘联系群。
3.资格复审
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地点:安宁公安分局大门东侧大厅。
资格复审资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is.com.cn,按提示生成,有效期为3天内);(3)个人征信报告打印件;(4)近期同底1寸红底证件照3张;(5)退役军人应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复审期间,将对考生身高进行现场测量,对不符合身高标准或所需材料信息不实的,将不予资格复审,取消笔试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通知参加笔试并制发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公安基础知识》《申论》。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 以“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网”通知为准。
(四)面试
1.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5比例,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网”通知为准。
3.面试采取结构化等方式,实行百分制。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笔试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组织进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七)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2.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项目不进行复检。
3.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
(八)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按照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要求,由公安机关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九)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应发工资为2800元/月。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大专学历工资为3500元/月、本科学历工资为3521元/月,含个人应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者,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五、防疫要求
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坚决予以执行。
六、其他
招聘过程各环节的通知将在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网“公招公选”栏目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如发生未及时关注公告信息发生缺考情形,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此次招聘考试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及相关复习资料。
咨询电话:0931-5163637
咨询时间: 9:00—12:00, 13:30—17:00
附件:《2021年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