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11:23:42来源:法律常识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今年第9期诚信黑榜,对8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
姓名:胡永春
身份证号码: 75****0058
住址:余干县玉亭镇余干镇宿舍
未履行标的额:432万元
案号:(2014)赣民二初字274号
姓名: 付讲民
身份证号码: 77****6831
住址:鄱阳县鄱阳镇东元村2025号
未履行标的额:28.2192万元
案号:(2020)赣1128民初2600号
姓名:赖志辉
身份证号码:79****5410
住址:铅山县石塘镇石塘村石塘街
未履行标的额:20.9286万元
案号:(2019)赣1124民初1515号
姓名:鲍有意
身份证号码: 87****6097
住址:鄱阳县古县渡镇古南街
未履行标的额:13.4179万元
案号:(2021)赣1128民初520号
姓名:汪建平
身份证号码:76****1333
住址:万年县陈营镇马塘集镇
未履行标的额:7.8647万元及逾期利息
案号:(2020)贛1129民初1245号
姓名:程秀仙
身份证号码:80****2427
住址:弋阳县圭峰镇箭竹村箭竹坝组30号
未履行标的额:7.3万元及利息
案号:(2020)赣1126民初862号
姓名:许勤
身份证号码:86****1614
住址:横峰县港边乡何家村桃树坞组18号
未履行标的额:2.03万元
案号:(2020)赣1125民初820号
姓名:李明
身份证号码:88****3215
住址:玉山县文成镇乌鹰村
未履行标的额:1.5万元及利息
案号:(2020)赣1123民初611号
第9期诚信黑榜标的额最大的是余干县失信被执行人胡永春与申请执行人舒保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余干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胡永春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舒保辉向余干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余干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3日恢复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432万元,被执行人胡永春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规款的规定,将被执行人胡永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鄱阳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25日立案受理姜玲莲、石琪申请执行付讲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20)赣1128民初260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12月25日生效,判决被告付讲民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姜玲莲各项损失合计14.2411万元;判决被告付讲民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石琪各项损失合计13.7292万元;判决被告付讲民负担民事诉讼费2489元。被告人付讲民到期未按判决书履行,姜玲莲、石琪于2021年1月25日向鄱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立案后,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履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被执行人付讲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铅山县失信被执行人赖志辉与申请执行人周建平、周建珍、周永平、杨立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铅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赖志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周建平、周建珍、周永平、杨立姩向铅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铅山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10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20.9286万元,被执行人赖志辉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规款的规定,将被执行人赖志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