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16:52:02来源:法律常识
疫情当前,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坚持防疫、审判两不误,在本院微信公众号、微博及辖区其他行政单位网站等各种平台进行宣传,积极引导当事人利用互联网开展诉讼,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疫情期间对出行有顾虑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吉林电子法院”或“吉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立案。 目前,该院已通过网上受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2月4日,居住在长春市内的史某委托律师向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询问疫情期间立案、诉讼的有关情况。
经了解,2019年5月,史某驾车与李某在和龙市龙东线发生交通事故,经吉林省八家子森林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二人对经济赔偿协商未果。史某想到法院起诉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因为身处疫情防控期间,担心长途出行会有感染病毒的风险。通过电话了解了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对于网上立案的操作规程后,在诉服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通过“吉林电子法院”顺利在线提交了立案申请及证据材料。工作人员对材料及时迅速进行审核,不到二十分钟全部完成了立案工作,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在疫情面前大局为重,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及合法权益,同时也在此向林区群众提出倡议:疫病当前,减少出行。网上立案,利己利民。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刘源江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