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7 09:53:49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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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
常言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偏偏镇宁自治县的白某却遇见了这样的好事,只要跟朋友去一趟云南回来就能得到几千元的好处费,那么,白某与朋友究竟去云南干什么呢?这几千元的好处费真就这么好拿吗?欢迎收看本期庭审现场——跨省运输毒品案。
这是2020年12月8日,安顺警方在云南蒙自火车站抓获白某和韩某的现场,那么,警方为何要对白某、韩某两人采取措施呢?他们两人究竟干了什么?
三名被告人被法警押解进入法庭
今年8月14日上午九点,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运输毒品一案。
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刑二庭 副庭长 刘海萍: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首先核对三名被告人身份信息。
赵某 男 1970年出生 云南人;2020年12月9日,因涉嫌贩卖毒品被安顺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分局刑事拘留。
韩某 男 1963年出生 毕节织金人;2004年曾因运输毒品罪被昆明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020年12月9日,因涉嫌贩卖毒品被安顺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分局刑事拘留。
白某 男 1962年出生 安顺镇宁人;2020年12月9日,因涉嫌运输毒品被安顺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分局刑事拘留。
核实三名被告人身份信息后,法庭调查首先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 公诉人: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韩某与被告人白某早年相识,2020年10月韩某为赎买毒品,邀约白某一同前往云南省。
2020年10月份,安顺警方在一次开展打击毒品犯罪整治行动中意外得到一条线索。
安顺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 缉毒民警:
其中抓获了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熊某,据他交代他的货源来自云南。
在审讯中,犯罪嫌疑人熊某交代他是从云南蒙自一个叫赵某的人处购进的毒品,于是,安顺警方顺着这条线索,对嫌疑人赵某开展秘密调查收集相关犯罪证据。
安顺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 缉毒民警:
发现在(2020年)12月初,织金人籍男子韩某邀约安顺籍男子白某,准备前往云南找该上家赵某购买大量毒品回安顺进行贩卖。
于是,经过安顺警方精心部署,于2020年12月9日上午十点钟左右,在云南蒙自火车站将前来购买毒品的韩某、白某抓获,并从白某身上搜出藏匿的毒品疑似物一包,随后,警方又在云南蒙自一小区内将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 公诉人: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韩某、白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为牟取非法利益贩卖运输毒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赵某刑事责任,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韩某、白某刑事责任。
审判长讯问三名被告人
问
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有意见?
没有意见。没有意见。
我没有贩卖(毒品),他们拿钱请我带(毒品)到安顺,他们就把(毒品)拿走了,我就不知道了。
答
针对公诉人当庭宣读起诉书指控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被告人白某辩解为自己没有参与贩卖毒品,那么,既然被告人白某没有参与贩毒,公诉机关为什么要以涉嫌贩卖毒品罪起诉白某呢?
公诉人向被告人发问
问
你给他们运输,运输的是什么(东西)?
当时(被告人韩某)确实没有给我讲是毒品,就给他们(带)。
答
面对公诉人的发问,被告人白某又再次解释自己是受雇于被告人韩某,但是,始终不承认雇主韩某要自己所带的东西就是毒品,难道被告人白某真的不清楚自己前往云南所带回安顺的是毒品吗?
安顺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 缉毒民警:
清楚的,因为白某在自己的供诉中已经承认多次帮助韩某购买毒品。
公诉人向被告人韩某发问
问:
你(毒品)拿来卖,(白某)知不知道?
答:
知道的。
公诉人向被告人白某发问
问
当时(韩某)怎样给你说报酬,你得了多少?
五千元钱 。
答
问
一次五千吗?
是的 。
答
问
你得了几次?
我得了两次。
答
两次前往云南共获报酬一万元,如此高额回报居然不知所带为何物?这显然不合常理,那么,真相到底是什么?法庭调查进入下一阶段——举证质证环节。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 公诉人:
首先是书证……
通过公诉人当庭提供的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记者了解到,韩某与白某是亲戚关系,由于白某经济上比较窘迫,于是,受雇于韩某运输毒品。
安顺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 缉毒民警:
白某是韩某的远房亲戚,家庭条件也比较困难,当初韩某也想帮助白某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于是便邀约白某一起帮他运输毒品。
而云南人赵某多年前曾在毕节市织金县生活了一段时间,期间,赵某与韩某相识,双方商定,由赵某负责寻找毒源提供毒品,韩某以每克200多元购买毒品,在2020年10月、11月,韩某分别两次前往云南蒙自,每次从赵某处购买毒品150克,共支付毒资60000元,并将毒品由白某携带返回安顺,共支付了一万元给白某。赵某、韩某以及白某的犯罪行为自以为无人知晓,当韩某与白某于2020年12月8日再次前往云南蒙自,由贵州安顺与云南两地警方针对赵某三人的抓捕行动已经秘密展开。
安顺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 缉毒民警:
我们是和云南警方一起跟踪韩某白某到(云南)蒙自县。
2020年12月9日上午,韩某电话联系赵某前来准备毒品交易。
安顺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 缉毒民警:
第二天(上午)七点钟左右 ,犯罪嫌疑人赵某就开着白色越野车,前来与韩某、白某进行对接,三个人就在车上进行毒品交易。
毒品交易完成后,赵某用车将韩某和白某送到当地蒙自火车站便驱车离开,警方按照之前部署立刻先对韩某、白某开展抓捕行动。
在现场缉毒民警再三警告下,白某依然否认自己携带了毒品,那么,毒品藏在哪里?
现场缉毒民警从嫌疑人白某的贴身短裤内查获毒品疑似物一包,经称量199.76克。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 公诉人:
经鉴定,从该毒品疑似物中检测出海洛因成份,含量为20.06%。
在嫌疑人白某身上查获毒品疑似物后,警方立刻又开展对嫌疑人赵某的抓捕行动。
安顺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 缉毒民警:
在赵某家中搜出高纯度毒品,缴获毒资三万元。
对于公诉人当庭出具的大量证据,三名被告人以及辩护人并无异议,庭审调查结束后,进入下个环节——法庭辩论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被告人赵某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应在无期徒以上量刑并处没收财产;被告人韩某多次贩卖运输毒品,具有犯罪前科,应在无期徒刑以上量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被告人白某多次参与贩卖运输毒品,应在十五年以上至无期徒刑量刑,并处没收财产。
从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来看,最低的白某也会是十五年有期徒刑,接下来,三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将会发表哪些辩护意见?三名被告人的最后一审判决结果又会怎样?我们下期揭晓。
END
记 者:吴倩
编 辑:梁爽
审 核:刘朝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