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7 20:00:20来源:法律常识
为打官司找律师结果遇上个“假”律师不仅纠纷没解决还被骗走了身上的钱
你说糟不糟心?
慈溪的胡先生就遇上了这么件事
2020年1月,胡先生拿着一份“判决书”复印件来到慈溪法院,询问申请强制执行事项,却被法院工作人员告知,法院案件系统上查不到任何关于这份“判决书”的信息。
仔细一看,虽然“判决书”上有慈溪法院院章,但行文格式却与正常的判决书不同,其中释法明理和判决部分更是语句不通,简略粗糙。
细细询问之下,胡先生称,这份“判决书”复印件是从一名陆姓律师处拿到的。
1年前,胡先生因追讨装修款,委托“陆律师”帮忙打官司,为此支付了5000元。其后将近一年时间,“陆律师”陆续通过微信给胡先生发送了开庭传票、判决书等法院文书,胡先生也一直觉得案子在正常诉讼过程中。被“陆律师”告知案件胜诉后,他就找“陆律师”拿了“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初步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立即将此事上报。后法院经与市司法局核实,并没有该名陆姓律师的执业信息。
两家单位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并移送相关案件材料。2020年3月,警方在“陆律师”的办公室内将其抓获。
经查,“陆律师”本名陆某某,38岁,多年前曾在律所实习过,后开办了一家法律咨询机构,提供法律文书代写、法律咨询等服务。2018年11月至2020年6月期间,陆某某假冒律师身份,先后从包括胡先生在内的4名被害人处骗取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共计3.7万余元,这些钱款被陆某某用于还花呗、信用卡及自己的日常开销。
期间,每当被害人询问案件进展时,陆某某就会伪造法院传票、判决书等“公文”敷衍。为了让“戏”更逼真,他还从网上找来律师证照片,用PS技术换上自己的照片、名字等信息,制作成假的律师证用以骗取被害人信任。
案发后,陆某某退赔了4名被害人全部款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的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陆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4千元。
生活中遇到糟心事,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正当的,但维权也要谨慎。聘请律师,需要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确认律师是否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并按正规手续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要警惕那些自称“有关系”,满口“打包票”或者要求“花钱打点关系”的“律师”,谨防掉入陷阱!
另外,如有案件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通过拨打12368司法服务热线查询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请积极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