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8 15:03:13来源:法律常识
赵春华 家属供图
天津51岁老太赵春华在街头摆的气球射击摊上,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2016年12月27日,天津河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她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赵春华女儿王艳玲处获悉,其母亲已经提出上诉,二审已委托“刘大蔚走私武器案”代理律师徐昕。
王艳玲称,其已于2017年1月1日与徐昕签订委托书。徐昕告诉澎湃新闻,他接下来会在证据方面做一些工作,比如此案鉴定、取证程序是否合法或者存在瑕疵等。他认为赵春华没有主观犯罪故意,社会危害性小,将对公安部制定的枪支鉴定标准在法院裁判时是否适用提出质疑。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徐昕是刘大蔚案申诉阶段的代理律师。18岁小伙刘大蔚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诉犯走私武器罪,经福建泉州中院一审、福建高院二审,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该案曾引起公安部制定的枪支鉴定标准是否过低的争议。
2015年11月,刘大蔚家属委托律师向福建高院提交刑事申诉状,请求撤销该案原判决启动再审。福建高院复查该案后认为,原判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刘大蔚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决定本案由福建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