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8 17:45:07来源:法律常识
河南经济报记者周美娇 通讯员朱景龙 赵倩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使命感,在不断加强团队建设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摸排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及其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并继续加强与公安、检察院密切协调配合工作,推动涉黑涉恶案件有序审理,以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关为落脚点,致力专项斗争打出实效。
宛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该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科室特别是法警大队和综合办公室的大力配合、支持下,紧紧围绕“公正司法,执法为民”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在案件多、类型杂、任务重、人员少、审限短的情况下,扎实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辖区平安稳定和法治社会建设贡献了应有的力量。自今年一月份至今,刑事审判庭共收案984件,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23件,有效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
宛城区法院刑事法庭由员额法官肖德昌、曹聚改、贾震、谢文军四个刑事审判团队组成,法官助理杨阳、马学宁、王传普负责辅助核对裁判文书、送达文书等工作,法官助理冉冉负责全庭内勤工作,辅助人员郜彬博、李琳珂、赵宇、赵寻、朱景龙承接各项辅助事务。
内外兼修 提质增效
刑事审判庭庭长肖德昌一手抓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一手抓案件审判质效,通过定期召开刑事法官会议,发挥集体智慧,研讨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促进法官之间的优势互补和相互学习,统一案件裁判尺度,切实提升了刑事审判质效和刑事裁判的公信力,刑事案件审判质量有了显著提高,服判息诉率较往年有了显著提升。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
突出打击重点,对强奸、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重大盗窃、涉毒、诈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论罪应当重判的,予以重判,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刑事犯罪的发生率。
扫黑除恶 不留死角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依法打击涉黑涉恶团伙是宛城法院刑事审判庭的主要职责,今年以来,刑事审判庭共审结涉恶案件12件,49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其中,谢文军团队审理的一起以李某为主犯的13人涉恶团伙犯罪案倍受老百姓关注。被告人李某非法向当地群众放高利贷,在借款人未按期还款时,为索要债务,多次纠集何某勇、田某等13人,对借款人、担保人采取殴打、威胁、喷字、堵锁眼等手段讨要债务,并强行将被害人车辆及酒水等物品占为己有。
经庭审程序,以李某为主犯的13人涉恶犯罪团伙依法被判处17年到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3万元,冻结李某非法所得人民币51668.31元及价值人民币1989670元理财产品,两套涉案房产予以没收,上交国库,冻结李某名下存款冲抵罚金。
此案的一审宣判,有力打击了涉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有效维护了审判机关和法律的尊严。
提供法律援助 保护被告辩护权
为未成年被告人和需要法律援助的被告人及时指派援助律师,依法保护被告人的辩护权,是刑事审判的一大重点工作。
曹聚改团队主审未成年人犯罪,在日常工作中,她一方面,寓教育于审判工作中,加强对未成年犯罪被告人的庭审教育和家庭教育,使其真正从思想上得到触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在,从内心深处形成改过自新的想法,真正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另一方面,完善值班律师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刑事审判庭与司法局主动对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派出值班律师、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库,成功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依法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
曹聚改团队审结的一起11名未成人涉恶团伙犯罪案,对未成年人犯罪敲响了警钟。被告人甘某杰与被告人王某岩、刘某旺等11人纠集在一起,建立微信群,利用微信群相互联系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恶势力犯罪团伙在南阳市区高新区、卧龙区、宛城区多次实施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短时间内作案10余起,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庭审程序,11人涉恶团伙依法被判处13年到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至3000元不等,并责令甘某杰等被告人对多名被害人进行依法退赔、民事赔偿,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扣押的钢管等物品。
闭门“说教”不如以案“说法”
贾震团队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进校园活动,曾在南阳理工学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南阳理工学院范蠡商学院、传媒学院500余名师生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康出借的农业银行卡,自2020年5月15日开户以来共收款92笔,金额高达50多万元,涉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受害人12人。
为打击犯罪,维护良好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琪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李某康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张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贾震将“身边案例”转变为别具特色的法制教育课,让旁听学生从“看得见,摸得着”的法制教育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让学生们在潜移默化中自觉提升尊法学法守法意识,营造文明、和谐、向上、健康的校园环境。
召开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
宛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召开了由十余家媒体应邀参加的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史新珍通报了宛城区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的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肖德昌庭长通报了两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问。另外,在平时的工作中,刑事审判庭积极与该院宣传部门对接,提供近期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宛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使扫黑除恶审判工作有序开展。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把握取保候审、缓刑的适用条件,充分运用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的规定来加大惩处力度,依法运用罚金刑、追缴违法所得、责令退赔等多种手段,铲除了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有力打击了涉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有效维护了审判机关和法律的尊严,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净化社会空气、匡扶正义、为民除害、国家治理现代化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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