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08:33:33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加强安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量,经安宁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城市管理聘用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为城市管理聘用人员,主要协助安宁区城市管理局开展城市管理工作,拟招聘4名,原则上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高、工作责任性心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热爱城市管理工作人员。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安宁区户籍、法律专业、有驾驶执照人员、复退转军人优先录用;有特殊技能符合城市管理工作条件的人员破格录用)。
(四)符合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身体有残疾、有精神病史的;其他有不适宜担任城管协管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2日-8月13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安宁区城市管理局(安宁区培黎广场兴安小区1号楼)。
3、报名材料: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执照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2张)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4、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8月16日(下午13:30-16:30)
(二)考核及录用
1、笔试。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9:30-11:30,主要测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简单公文写作能力。
2、面试。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 3:1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临时应变能力。
3、政审和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政审和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政审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区政府批准,由安宁区城市管理局与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临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聘用协管工资标准为2500元/人﹒月(其中1350元基本工资,1150元绩效考核工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购买社会保险。
五、聘用工作组织领导
此次聘用工作由安宁区城管局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完成,组长由局长担任,成员部门由局党政办、局综合管理办组成。
报名电话:7750757
兰州市安宁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