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11:03:56来源:法律常识
◆ 申请法律援助有哪些方式?
◆ 什么是行政复议?
◆ 哪些事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2月3日上午,大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做客在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广播中心FM103.3综合广播《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节目,围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公证便民、法律援助、八五普法等相关话题与听众和网友进行了互动交流。
▲宋扬 摄
提问&解答
Q: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就哪些事项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一般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行政复议机关依法设置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有关事项。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
●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 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 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 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Q:法律援助是指什么?到哪里去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哪些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法所称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到哪里去申请法律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八条 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法律援助中心
提供以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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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二十二条法律援助机构可以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提供下列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
● 法律咨询
● 代拟法律文书
● 刑事辩护与代理
● 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
● 值班律师法律帮助
● 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Q:法律援助有哪些申请方式?
大连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它包含了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
● 其中实体平台就是我们的法律服务接待大厅。可以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法律事务咨询、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申请等事务,通过提供综合性、一站式的窗口服务,满足市民朋友多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
● 热线平台就是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目前我们每天安排8名律师参与热线值班,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和服务指引。
● 网络平台就是“12348大连法网”和“大连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有法律服务需求的市民朋友可以直接登录“12348大连法网”或者关注“大连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来获得相应的法律服务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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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大局 为民司法
近年来,大连司法行政系统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树立辩证思维和全局观念,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聚焦解决司法行政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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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莲钰蓉
资料:市司法局
编辑:王辰
校对:鞠传强 孟颖
主编:单淼
监制:穆军 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