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11:43:50来源:法律常识
一、假释是指对表现良好的犯罪分子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
【注意】:虽然不需要在监狱服刑,但还需要在社区接受改造和约束,改造良好的,才能视为刑法执行完毕,改造不好的还要继续回到监狱服刑。
二、适用假释的对象:
被判处有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包括被判处死缓后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
三、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四、适用假释的限制条件: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了原判刑罚的1/2;
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了13年以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五、禁止适用假释: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中的一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六、假释考验期: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
假释考验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七、假释的后果
(一)成功的假释:
既没有发现漏罪,也未犯新罪,也没有违规行为,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二)失败的假释:
1.假释考验期内,有违规行为的,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期,之前经过的假释考不能用来折抵刑期。
2.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将剩余刑期与新罪并罚。
若是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考验期满后才发现的,也应该撤销假释。
3.假释考验期内犯发现还遗漏了罪未起诉判决,应该撤销假释,判决后一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