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14:33:13来源:法律常识
昨天(11日)下午,双流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双流中学协和实验初中,为师生们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课。
本次巡回法庭主要是对被告人郑某携带毒品一案进行审理。据了解,被告人郑某是福建人,2017年9月7日因涉嫌运输毒品罪被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3日因涉嫌运输毒品罪经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当日由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执行逮捕。
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6日7时许,被告人郑某为获取报酬采取体内藏毒的方式乘坐MU5851航班,从云南省西双版纳飞往成都双流机场,在双流机场被民警挡获。被告人郑某先后3次从体内排出疑似毒品海洛因的47颗固体颗粒,经现场称重共计净重344.17克。经鉴定,从被告人郑某体内排出的疑似毒品海洛因的固体颗粒中均检出海洛因成分。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最终该被告人因携带毒品344克,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处罚金5万元。这也给过去对毒品犯罪不太清楚的学生上了深刻的一课。
协和中学学生贾玉兰说:“以前我们并不太清楚携带毒品的危害,更不知道量刑会这么重,通过现场庭审,我们了解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协和中学学生薛巧凤说:“作为中学生,我们应该远离毒品,远离犯罪,这样我们才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因为巡回法庭普法效果比普通的法制讲座效果更好,因此在今年的“法律七进”活动中,双流区人民法院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00余次的同时,选取典型案例走进学校、社区、工厂巡回审理10余次,通过让大家现场观摩的方式,更加直观地了解庭审过程以及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
双流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张超说:“我们审理一件、教育一片,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典型案例中学法、懂法、守法 ,充分地认识到法律的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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