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16:43:28来源:法律常识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网友咨询:
我弟于2017年10月23日于网吧被主犯伙同他人用刀砍成重伤,且主犯逃逸至今未被抓捕归案,现主犯家人提出要求和解?请问1:公安机关已定的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吗?2:如果我们不同意和解的说,像现在这种情况,主犯未被抓,该怎么处理呢?3:刑事案件的有效期是多久?
主犯犯罪时年龄是十六岁未满十八岁,请问法院一般情况下会怎样判呢?如果民事赔偿的话,照我们这种情况是按哪一年的标准算呢?
北京恒理律师事务所丁玲律师解答:
可以的,轻伤或重伤的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在民事方面当事人都可以和解,和解后打人的人可以取保候审出来,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可以作相对不起诉,案件移到法院也可以判处缓刑。只要立案就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除非被告人死亡。
一般来说,刑事案件在经过受害者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处理的,但并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能进行和解。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办理: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得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办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
(1)雇凶伤害他人的;
(2)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
(3)涉及寻衅滋事的;
(4)涉及聚众斗殴的;
(5)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6)其他不宜和解的。
丁玲律师解析:
刑事和解法律依据
1、中国的宪法规定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具有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法律规定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具有调解轻微犯罪案件的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被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3、法律规定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开展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司法解释规定了人民调解员的部分组成和职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协助调解工作。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前款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学士,北京恒理律师事务所刑事委员会成员,房产委员会成员。 擅长拆迁安置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 人身损害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