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18:59:48来源:法律常识
一、寻衅滋事罪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行为人实施下列行为,达到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的,就可以立案追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所谓“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目的,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的”是指(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7)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所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是指出于取乐、耍威风寻求精神刺激等目的,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恐吓”是指以威胁的语言、行为吓唬他人,如使用统一标记、身着统一服装、摆阵势等方式威震他人,使他人恐慌或屈从。这里的“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经常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所谓“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手段,强行拿走、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是指(1)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2)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公共场所”,是指具有公共性特点,对公众开放,供不特定的多数人随时出入、停留、使用的场所,包括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所。
二、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寻衅滋事罪怎么认定?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规定了上述四种寻衅滋事行为。
四、寻衅滋事怎么定罪,最高可以判多少年
针对寻衅滋事罪,刑法规定了两档量刑:
1、实施四种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五、寻衅滋事一般拘留多少天
涉嫌寻衅滋事罪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事拘留有时间限制,最长是37天,如果后续检察院批准逮捕了,除非取保候审,要一直关押到判决宣判。
六、寻衅滋事轻伤二级一般会怎么判
寻衅滋事轻伤二级属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七、精神病人寻衅滋事判刑吗?
精神病人发病时没有刑事责任能力,因此可以不被判刑,但是会被强制医疗。
八、寻衅滋事造成对方轻微伤判刑吗?
寻衅滋事轻伤二级属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九、邻居多次上门又喊又骂,无理取闹怎么办?
如果是在有不特定人出入的公共场所,造成秩序混乱的,邻居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可以报警。
十、寻衅滋事在哪报案?派出所能立案吗?
寻衅滋事报警即可,当地的派出所就可以立案。
【寻衅滋事的公报案例】:高明强奸、寻衅滋事案
被告人高明于1995年10月至1996年2月期间,先后到株洲县禄口渔场基建工地、迎宾饭店等地,寻衅滋事4次,随意殴打5人。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高明违背妇女意志,先后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奸文某等5名女青年,构成强奸罪,且犯罪情节恶劣,民愤极大。同时高明还寻衅滋事,多次随意殴打多人,构成寻衅滋事罪。
【网络寻衅滋事案例】彭某寻衅滋事案
案情:2019年5月,为向济南某商业银行等单位施加压力,引起舆论关注,彭某付给“网络推手”王某某(另案处理)12万元,雇佣其进行网络炒作。
2019年6月,被告人彭某将道听途说、主观推测的不实材料,交由王某某加工并经彭某同意后,二人通过昵称为“副监事晓彭”的微信公众号、“彭某”的今日头条账号、“副监事晓彭”的百度百家号、“济南某商业银行举报人彭某”的微博账号,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题为《实名举报山东厅级干部生活淫乱,银行资产损失近30亿元》等文章50余篇。
其中含有“济南某商业银行隐瞒涉及金融诈骗案,从而造成银行资产损失近30亿元”“丁某某与宗某、王某某与鲁某均有不正当两性关系并生育子女”“彭某被违规降级、信访举报无回应”“省联合社资金中心存在‘小金库’未予追责、向山东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贷款造成损失”等虚假信息。上述文章被新浪、搜狐、凤凰、腾讯、网易等10余家网络媒体转载报道,引发网民大量点击、转发及评论,点击量超过千万人次,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6日作出(2019)鲁0102刑初595号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