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1 07:06:31来源:法律常识
在今天下午举行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家贞介绍了北京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及检察履职工作情况。
统筹开展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1月25日,市检察院制定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及时补充完善具体实施细则,形成1+N制度体系,目前已经制发各类相关规定、办法等20多件,对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全市三级院闻令即动,严格落实“四方责任”,迅速进入战时状态。
为保证北京检察工作不放松、不缺位、不断线,全市检察机关主动适应疫情防控要求,多措并举持续抓好各项检察便民服务业务。
疫情发生伊始,北京市检察院即向社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检察诉讼工作的公告》《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电话和视频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等,各院有效运用网上检察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掌上京检”APP和官方微信公众号,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检察“云服务”。例如:怀柔、密云等区检察院积极运用远程提讯、“云开庭”等信息化司法办案新模式;朝阳、房山等区检察院运用“云柜”系统接收、发放案件材料,灵活安排律师阅卷工作;海淀、通州等区检察院积极协调,帮助律师实现异地阅卷,切实保障疫情期间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益。
严厉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办理各类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在引导侦查取证、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各个环节依法把握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正确处理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的关系,从快从严办理了一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截至2月27日,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捕前引导侦查57件90人,监督立案9件9人;受理审查逮捕29件53人,批准逮捕15件24人,不批准逮捕4件14人;受理审查起诉8件11人,提起公诉7件10人,涉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务罪、诈骗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多个罪名。
目前,北京市检察院已发布第一批6件涉疫情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如:李某等三人销售伪劣产品案、支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我们具体的工作做法是: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市检察院成立了“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防控疫情综合工作的统筹、协调、管理,确保各项检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是积极开展审查引导侦查工作,提升办案质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捕前引导侦查57件90人,占涉疫情刑事案件的近80%。目前我们对全市各院提出要求,对涉疫情刑事案件要在第一时间开展引导侦查工作,力争实现涉疫刑事案件审查引导侦查全覆盖。
三是充分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市各院在办理案件中,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化解矛盾,注重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特殊时期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
四是加强对重点案件的统一把关指导。疫情发生后,市检察院迅速制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的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市院各刑事检察部门加强案件分类指导,各院要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台账制度,确保三级院联动,形成打击合力。特别是对涉疫情新类型、疑难复杂等重大案件,要求市院统一指导把关,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避免“一刀切”式的办案模式,确保案件质量,实现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下一步工作安排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复工复产也正有序开展。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要主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检察工作,确保两手抓、两不误,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依法打击妨碍复工复产的违法犯罪,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为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同时,要进一步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主动融入社会治理。针对案件中可能暴露出的疫情防控工作漏洞,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提供法治保障。
编辑:高珊珊
流程编辑: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