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10:11:44来源:法律常识
娄底新新网讯 2月1日上午,娄底市司法局、娄底市律协联合举行全市2018年首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宣誓仪式,来自娄底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刘中全等44名公职律师和来自娄底市烟草公司的职员梁旭光等5名公司律师身着律师袍,面向国旗集体庄严宣誓,随后领取了律师执业证,这标志着娄底市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有关企业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
娄底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小平出席并讲话。娄底市司法局副局长周纯清主持仪式。娄底市司法局律师科科长、娄底市律协秘书长刘时长宣读决定。
1月12日,娄底市首批44名公职律师和5名公司律师通过申请、审核,得到了省司法厅的正式批准。根据有关规定,担任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应当具备一定条件。同时,二者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所在单位以外的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公职律师的主要职责有:为本单位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建议;按照本单位的要求,参与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代理本单位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所在单位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受本单位委托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代理本单位参加诉讼、仲裁活动以及其它应由公职律师承担的工作等。公司律师的主要职责有:参与本企业章程、董事会运行规则的制定;对本企业重要经营决策、规章制度、合同进行法律审核;组织开展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外聘律师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法律咨询;代理本企业处理诉讼、仲裁案件等。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律师执业权利,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其他权利。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听取而未听取,或者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认为不合法的事项,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
现场参与宣誓仪式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一致认为,通过参与庄严宣誓,进一步提高了执业神圣感、荣誉感和责任感。并表示,将牢固树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信念,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升素质,认真履职,积极作为,为推动娄底法治政府建设、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据悉,娄底市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要求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完善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从而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法治保障。下一步,娄底市司法局、娄底市律协将组织执业培训,并积极引导各单位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正常执业提供各项保障。对于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较多的单位,还将引导建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和公司律师事务所(部)。(记者:黄灿 通讯员:刘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