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12:21:38来源:法律常识
打官司,一部分人会因为律师费用而犹豫,因为律师的起步收费至少要几千块钱,而有些案件的标的额却不高,一旦败诉,亏损很大。但实际上,有一部分案件,当事人是可以不用承担律师费的。
是不是顿时觉得没有负担了?别急,先看看你符不符合“免单”待遇。
一、人身损害类案件
人身损害案件,对方需承担的费用有很多,律师费也属于额外的合理费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合同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26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当然,其他合同案件一般是要自己承担律师费用的。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旦违约,由对方承担律师费,法院一般也会给予支持。但如果已经约定了足够的违约金,律师费就得自己承担了。
三、知识产权类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律师费用。包括商标、专利、版权等案件,保护公民知识产权不容侵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著作权法第48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 “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四、法律援助案件
法律援助本身就是带有公益性的,是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规定,法: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请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
即使是你自己败诉,律师费用也可以部分或完全不需要承担,法院也应当减、免收取诉讼费。所以,如果实在经济困难的话,不妨申请下法律援助。
如果在以上几种情况之内,你就可以免除后顾之忧,任性地聘请律师吧。下面,小编将为大家推荐以上各领域的专业律师,供大家参考:
人身损害类——珠海市何国兴律师
何律师擅长人身侵权案件,执业于广东大同(珠海)律师事务所,正式执业时间虽然仅有6年,但每年代理的案件达一百余件,是一名优秀的青年律师。
合同案件——广州邝任远律师
邝律师执业于广东法全律师事务所,有21年合同处理经验,办理的合同案件占自身案件80%以上。
知识产权案件——中山市李西美律师
李律师有5年法律服务经验,执业于广东广瀚律师事务所,胜诉率在同城及同行业内属于偏高,服务态度良好。
法律援助案件——广州市周卡方律师
周律师执业于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一位热心于法律公益事业的律师,从2012年9月至今一直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帮助人民获得专业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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