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14:42:03来源:法律常识
12月18日,广东揭阳普宁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
12月17日19时30分,普宁市大坝镇仙耘村,发生一起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案件。一方为揭阳市当地两少年,另一方六名成年人均来自广西。
刺死两人者为揭阳当地的一名13岁少年,事发当晚,涉案犯罪嫌疑人6人全部抓捕归案,包括该名13岁少年。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两方因网络言论引发矛盾,进而发展成现实中的持械聚众斗殴,其中13岁的杨某杰和19岁的韦某儒(已死亡)为两方的首要分子。
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杀死两人的直接行为人杨某杰因年龄未满14周岁,毋须承担刑事责任。
但死者家属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杨某杰依法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其同伙16岁侯某坡一旦被认定为积极参与者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PS: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于本月13日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核心内容为: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
即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又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杀人案件,而且还是两条人命!
区别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满14周岁的少年恶魔完全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简单的劳教完全解决不了问题!
现实中很多少年犯都知道,14岁之前可以大干一场,16岁之前你也可以干,但16岁之后就要收敛一点了。
依法治国,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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