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15:37:38来源:法律常识
“忠于法律,伸张正义,受人之托,诚守信誉”,走进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几代申扬律师矢志求索的执业理念映入眼帘。事务所主任于振森告诉记者,这个执业理念贯穿了事务所的整个发展历史,昭示了申扬律师在律师界的优良风范。
传承六十余年,从沈阳法律顾问处建立至今,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的成长经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新中国律师制度与行业发展的轨迹。
行业的引领者,全国律师行业的金字招牌
说起历史悠久,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是全国唯一一家延续六十余年的律师事务所,绝对是全国律师行业的一块金字招牌。
据《沈阳司法行政志》(下称“行政志”)记载,1955年7月,根据辽宁省司法厅指示精神建立沈阳市法律顾问处,该处即为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的前身,新中国首批律师之一的贺平基任沈阳市法律顾问处第一任主任。1980年3月,根据司法部文件,经沈阳市编委办批准,沈阳市法律顾问处恢复组建,中国第一位一级女律师丁玉兰任沈阳市法律顾问处第二任主任。1991年10月,沈阳市法律顾问处改名为沈阳市第一律师事务所。1996年8月,更名为沈阳申扬律师事务所。2000年12月,沈阳申扬律师事务所正式更名为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2012年11月,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被评为“沈阳老字号”。
今天的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已发展成为拥有执业律师100余名、12个专业委员会、固定资产过千万元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辽沈地区律师行业可谓是佼佼者。
时代的参与者,见证沈阳司法体系发展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在沈阳律师行业的崇高地位,不仅仅因为它历史悠久,更因为它参与了沈阳司法行政体系建立和发展的过程,见证了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沈阳律师行业的巨大变化。
“申扬一直积极尝试法律顾问工作。1956年先后同沈阳第一机床厂、中国百货公司辽宁省批发站沈阳分站两个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关系。80代初期,申扬走进沈阳重型机械厂、黎明公司、沈阳金杯制造公司的办公大楼,开辟了中国律师界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先河。”于振森说,2001年,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转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完成国资所改制,在沈阳司法行政系统意义重大。
作为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于振森自豪地说,申扬的发展历程,就是沈阳整个律师行业发展的一个缩影,可以从中寻找到新中国律师制度发展的轨迹。
精神的传承者,将奉献作为执业理念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申扬人已沉淀了丰富的内涵,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申扬文化”。于振森认为,申扬之所以能够发展到今天,离不开历史积淀,更离不开特色文化的建立。
“申扬人不是拿律师当职业,而是当事业,奉献、担当是我们不变的精神,贯穿于每位律师的工作和思想中。”于振森表示,帮助弱势群体是律师的社会职责。多年来,申扬人一直致力于维护弱势群体及老年人的权益,在律师行业中,是沈阳市、辽宁省、全国唯一一家“敬老文明号”先进单位。
2006年以来,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先后参与了团市委、沈阳市希望办开展的“走进青年,关爱成长”系列活动,设立了“百万贫困大学生救助基金”和辽宁大学法律系“申扬律师奖学金”基金。
“这样的活动有很多,作为老字号企业,无论是救灾还是扶贫,申扬人都走在全市律师所前面,全所百余名律师每年提供上万人次免费法律咨询,为全市律师事务所作出表率。”于振森说,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一直向沈阳律师业输出人才,沈阳市部分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律师都曾执业于此,被业内称为“沈阳律师的摇篮”。
正义的守护者,每一个案件都追求公平
如今,刑事辩护仍然是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的强项,辽沈地区很多重大刑事案件辩护中,都能看到申扬律师的身影。申扬律师已经形成一条不成文的刑事辩护原则——越是疑难案件,越是复杂案件越要介入。据统计,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每年为近200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师辩护服务。
在传统业务基础上,房地产纠纷、各类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医疗事故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公司诉讼纠纷、不良资产处置纠纷、破产与清算等律师业务日益增长,申扬律师每年要承办案件2000多件。
作为“全国首批文明律师事务所”之一的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在承办这些案件时,更注重社会责任,而不是律师的个人利益。于振森说:“诉讼案件无大小,把每一个案件都做精准研究,是我们的执业操守。我从1992年来到这里,现在已经27年了,让每一个案件都体现公平和正义,是我一路走来的信念所在,也是每一个申扬人的执业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