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17:13:39来源:法律常识
近年来,安宁市检察院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为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有力抓手,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切实发挥律师在司法工作中的作用,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夯实规范基础。不断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制定了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规定》、《关于对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事项进行跟踪督办的工作规定》、《关于对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事项进行跟踪督办的工作规定》,全面规范接待工作流程,引入控申部门核查、纪检监察部门督查机制,严肃检察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责任追究,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
二是强化设施保障,提升服务水平。完善硬件设施,设置律师阅卷室,增配律师阅卷专用电脑,配备打印复印及刻录设备,方便律师阅览或打印。完善软件应用,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做好基础电子卷宗扫描、制作、上传、调阅等工作,尽可能为律师提供电子阅卷,节约律师阅卷时间和成本。完善服务措施,健全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辩护与代理预约四个平台,设置案件查询窗口、触摸式查询机,提供程序性信息查询,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文书。上半年,安宁市检察院共接待律师查询案件信息30次,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法律文书20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条。
三是强化落实保障,构建责任体系。制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任务分解清单》,将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收集调取证据权、提出意见权、知情权、救济权六项具体权利的任务、要求、时限分解到各部门,由案件管理办公室进行跟踪、纪检部门进行督查、控申部门进行核查,形成“申请—交办—落实—反馈—监督”的责任体系和权保障体系。今年以来,安宁市检察院共接待律师申请会见1次、申请调取证据材料2次、要求听取意见11次、申请阅卷26次,均在时限内完成申请事项并及时反馈。
四是强化统筹保障,促进沟通协调。加强内部协调,建立案管部门与自侦、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控申等业务部门相互衔接的律师接待工作机制,由案件管理办公室定期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协调推进各检察环节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加强外部沟通,每年邀请市司法局相关领导及市域内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建议,并就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退侦、重报及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等事项深入交换意见,实现检察机关与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