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09:02:53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受洛龙区人民法院指派辩护通知,依照工作职责与流程,为吕X强等十名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被告人王X子纠结吕X强等二十六名被告人,盘踞在新安县铁门镇董沟村、石寺镇下灯村、贾沟村等地,擅自进入他人矿区范围非法采矿,获得利益。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窝藏罪、妨害作证、故意伤害等罪名。案件到洛龙法院后,洛龙法院依照流程,指定洛龙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吕X强等十名没有辩护人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洛龙区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工作职责与流程,指派河南天豫律师事务所、河南申慎律师事务所为吕X强等十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
近年来,洛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多途径加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覆盖力度。畅通协调机制,增强合力。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及时沟通协调,做好法律援助咨询、申请转交、组织实施衔接工作,确保法律援助在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刑事审判各阶段有效对接;强化日常管理,提升实效。强化刑事援助案件日常监督和月督查相结合,对未结案件进行重点追踪研究,通过每月对未结案件通报等举措,推动绩效提升。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指派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强化跟踪指导,确保整治效果与法律效果统一;加强跟踪监督,提高质量。加大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全过程监管,全方位追踪律师办案过程,对刑事援助案件实时跟踪监督,从及时阅卷、及时会见、承办态度、办案水平等全方位追踪律师办案过程,综合分析律师办案能力和办案效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刑事案件辩护质量。综合运用质量评估、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管理,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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