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热点介绍:青浦区刑事案律师专业律师事务所,刑事案件证人拒绝作证

时间:2023-06-02 15:21:16来源:法律常识

2月17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青浦法院)立案受理一起涉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犯罪案件。这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以来,上海青浦法院受理的首起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2月9日13时30分许,被告人张某与其家人驾车外出返回其青浦区居住地,小区保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被告人张某及其家人检测体温,因被告人张某儿子体温异常,保安要求其暂缓进入小区,并在二次测量体温正常后,予以放行。被告人张某因此心生不满,不肯驶离停放在小区车辆入口处的车辆,致使其他业主无法由此通行。当日14时许,青浦公安分局民警接小区其他业主报警后处警,对被告人张某予以劝解并要求其驶离车辆,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被告人张某拒不配合,民警告知其若不配合挪车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当日14时30分许,被告人张某进入车辆驾驶室,但仍拒绝驶离。经民警多次警告后,被告人张某发动车辆,并采用点刹方式缓慢挪动车辆,拖延驶离。民警遂要求被告人张某下车,但其拒不配合,后在民警对其强制带离期间,被告人张某突然加速驶离车辆,致民警手臂被车辆撞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暴力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款,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上海青浦法院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加快审理节奏,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依法审理此案,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律师 交通事故 劳动者 案件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被告人 逃逸 劳动合同 债务人 肇事罪 协议 驾驶 当事人 房屋 土地 交通肇事 自诉 赔偿 事故 补偿费 刑事案件 公司 债务 法院 被害人 交通 事务所 辩护 打官司 肇事 责任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鉴定 法律 车辆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找律师可靠吗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