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15:26:58来源:法律常识
1月30日晚,江西上饶铅山县致远中学高中部校门口,学生放学后陆续离开学校。刘力鑫 摄
胡某宇家属代理律师郑晓静30日晚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在等待尸检报告和录音笔鉴定结论。
2022年10月14日,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致远中学学生胡某宇在校内失踪,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失踪百余天后,2023年1月28日12时25分许,江西铅山县警方接到民众电话报警称,在当地河口镇金鸡山区域树林中发现一具缢吊遗体。接报后,警方迅速派员赶到现场勘查,发现死者衣着与2022年10月14日致远中学学生胡某宇失踪时衣着一致。随即商请检察机关派员监督,邀请家属代表及其委托律师全程见证。
江西警方29日发布的通报显示,1月29日,警方经对死者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确定死者系胡某宇。在此次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一支录音笔,已送专业机构鉴定。同时,警方已邀请国内权威刑事技术专家到现场参与勘验。调查、检验工作正在进行中。
郑晓静表示,如果现场勘验、尸检报告、录音笔鉴定结论等证据均指向他杀,必须刑事立案侦查,就涉及异地侦查问题;如果指向自杀,属胡某宇失踪事件,不属于刑事案件,不需要刑事立案侦查。
郑晓静还说,若指向他杀,其会继续作为被害人代理律师维权出庭;若指向自杀,学校监管失职,其作为律师将要求学校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记者 吴鹏泉 刘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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