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3 10:56:24来源:法律常识
导语: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圣运律师发现常有这样的情况:被征收老百姓拿着材料来咨询,律师审阅材料后发现,有的征收拆迁工作已经进行了多年,早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有的已经到了强制执行的被动阶段甚至房子已经被强制拆除了;有的已经打了好几场官司都无果询问接下来的维权办法。这些情况可见,咱们很多被征收老百姓,并不知道委托律师的最佳时机,什么时候请律师介入才合适呢?经过我们多年的的经验总结,给大家讲解。
律师介入最佳时间
总的原则:确定征收项目开始,宜早不宜迟。
遇到农村集体土地或房屋征收时,就会有“拟征地公告”这一环节。自此,涉案项目内就会禁止新建、扩建房屋、附着物及办理入户等。只要当地发布了“拟征地公告”和“拟征收土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就预示着当地要进行征收拆迁。如果补偿安置不合理、不公平,就可以及时联系咨询律师。
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在政府发布了关于征收房屋的调查意见、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时,就可以联系律师,咨询了解自己的补偿是否合理。如果补偿过低,被征收老百姓就应开始做聘请专业律师维权的准备阶段工作,即有意识地了解相关律所、律师的情况信息,进行“货比三家”选择专业的拆迁律师。
除此之外,以各种形式代替征地拆迁的情况大家也要注意,比如“以租代征”“以购代征”“以拆违代替征收”等情况。这些拆迁形式都是为了压低补偿的违法情形,如果咱们的土地被占用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每年只给少量租金,即使没有征地文件大家也要警觉起来,及时咨询律师查询是否当地正在进行征收,以防权益受损。
律师及早介入有哪些好处?
常听到被征收人老百姓样的反映:自己先顶着,实在顶不住了或者房子被拆了,就来聘请你们律师帮忙。这样的想法是否妥当呢?结合我们多年代理此类案件的经验,这种看似常见的想法是不可取的。
案件办理好比寻医治病,陈年旧疾愈发难以医治。在拆迁案件同理,时间越久意味着证据材料损失越多,诉讼时效错过概率越大,牵制征收方的筹码越少,牵扯咱们老百姓的精力和律师费用越多。下面给大家聊聊律师及早介入有哪些好处呢?
1及时发现违法点,占据协商主动地位
律师尽早介入,有利于及时发现政府违法之处,让我们在争取合理补偿时掌握主动权,在律师的帮助下收集证据后尽早诉诸法律,也能够让政府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而更愿意和我们协商,促进问题的解决。
2有利于拆迁证据收集
时间越久意味着证据材料损失越多,很多被征收老百姓证据留存意识不强,对于征收方送达的文件不注意留存,造成证据材料缺失,更有些老百姓听从征收方的说法,将一些产权证明的重要文件直接交了出去...众所周知,打官司也是打证据,没有律师及早介入指导,一些关键证据遗失,即使咱们再有理也非常被动。
3针对强拆等情况提前做好防范
一些被征收人对委托律师的时机存在错误的认识,认为只有发生了逼迁、强拆、断水断电、打人等情形时才需要考虑委托律师。须知,很多时候征收方都是上来就拆,拆完才谈,如果被征收人盲目依据法条来等着“走程序”,那么很可能就会面临房屋被拆后的被动维权局面。法律是法律,现实是现实,不可以拿着法律来预期现实,及时和律师沟通,做好提前防范和准备工作,会让律师施展法律技能的空间尽可能的广阔,这对于从容获取公平补偿这一最终目标的实现是极为有利的。
4律师费用会更低
律师费用和案件大小、难易程度直接相关。房子没拆意味着有更多的协商筹码,补偿协议没签意味着维权形势更为主动,这样的有利局面反而能够降低律师代理费,为当事人节省开支。否则到了征地拆迁工作的后半进程,律师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整理材料,收集证据,甚至启动更多的法律程序,律师费用反而更高昂。
5有利于案件及早顺利完结
拆迁律师的重要职责在于协助咱们被征收老百姓争取合理补偿,争取合理补偿的关键筹码便是征收方的违法点,确认征收行为违法甚至是申请赔偿,都是有明确的时间限制。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法律赋予我们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咱们被征收老百姓一定及时把握行使,否则错过了诉讼时效,我们即使再有理证据再充足,律师也无能为力。
律师及早介入,所有程序都可自如启动,给律师更大操作空间,对案件及早解决是非常有利的。以海南三亚的一起案件为例,委托人在征收初期就委托律师,律师迅速启动相应程序,由于介入及时证据获取顺利,委托四个月案件就圆满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