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3 17:43:12来源:法律常识
最近遇到三个刑事案件,罪名和情节都不是很严重,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都采取了取保候审。三个案件有个共同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没请律师。这个问题让我有点感慨。
第一个是我的初中同学,因三年前收割青储而涉嫌诈骗,一个多月前被刑拘,这个案件有很多同案犯,其中就包括当时带他“入行赚钱"的岳父。他刚被送进看守所的时候,另一个同学通知了我。
家属跟我联系了一天,我已经做好了接受委托后第二天会见的准备了,他家属最后却说晚上去一个“有关系"的亲戚家里聊一下,之后再决定委托。后来就没再联系我。我当时虽然为他感到着急,却也不好太主动,否则会让人感觉你就是为了赚律师费。另外,像这种家属相信“关系”的案件,律师要警惕,最好不要代理,不然法律掮客的事情没办成,他们有可能反过来怪律师。
五一回家过节的时候,同学被取保出来了,他主动联系我一次,咨询了一些问题。从他的话语中听得出来,他家里人非常相信那个“关系人",取保出来后,同学本人也打消了之前想要委托律师辩护的念头。通话后,我反而很释然,希望案件的结果如他所愿吧!
另一个当事人是涉嫌诈骗,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半年了。原本就是民事经济纠纷,结果搞成了刑事案件,最后还被判了,虽然适用缓刑,但他还是觉得冤枉,想要申诉。
他两年前跟朋友合伙开店,后来朋友想要退出,双方因股权纠纷产生争议,朋友报了警,结果真的立案了。家人四处张罗“关系",还帮她委托了“辩护人”,花了很多钱。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她不自愿地认罪认罚,开庭时母亲为了不让辩护人出庭辩护,竟然跑到律所闹了一通,结果如家人所愿,他被判“轻判了”。现在家人都去了国外,他自己留在国内接受社区矫正,现在很想申诉。
昨天接到一个电话咨询,当事人一年前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立案侦查,明天一审第二次开庭,没有请律师,并非不想请,也不是请不起,而是“人家"跟他说“这个案件不能请律师,请律师就会判的重",吓得他至今不敢请律师。无奈开庭在即,自己又不懂法律,特别惶恐。电话里一个接一个问题地问,迟迟不肯挂电话。
刑诉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公安、检察院、法院都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最基本最核心的诉讼权利,依法委托辩护人是行使辩护权的基本方式。如果委托辩护人都受到干扰,辩护权得不到及时、充分地保障,那么后果非常可怕。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最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面对司法机关的刑事追诉,没有受到法律专业训练的人,往往是没有招架之力的。刑事案件又是剥夺人的人身自由、财产甚至生命的。司法腐败在世界各国都是客观存在的问题。
如果没有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想要独自应对,在强大的公权力司法机关面前无异于螳臂当车。两造极不平衡,正当合法的诉讼权利难以保障。含冤入狱,自古以来就不曾断过。
通过“关系”来应对更是缘木求鱼,不但违法,而且可能换来更坏的结果。最终,即便是被冤枉了,也不敢吱声,因为你自知又理亏又违法。
最后提醒,即便没条件请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辩护。远离所谓有关系的法律掮客,这些人真的会“谋财害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