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普及一下萍乡地区刑事案二审律师收费标准,诈骗罪量刑依据和标准

时间:2023-06-04 11:05:22来源:法律常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根据本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 以诈骗罪论处。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某男子假冒退休干部,骗取他人钱财的诈骗案。被告人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期间,朱某谎称系宜春市退休领导干部,在萍乡市某工地承包工程,获得被害人李某和洪某的信任后,以工地项目要垫资、送礼及发放工资等借口,诈骗二被害人钱财十次,共计人民币32万余元后逃匿,于2018年12月18日被抓获归案。

  安源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朱某犯诈骗罪,数额巨大,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朱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朱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朱某有前科劣迹,应酌情从重处罚。朱某诈骗残疾人财物,可酌情从严惩处。综上,遂作出上述判决。



诈骗罪的法律依据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律师 交通事故 案件 劳动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被告人 逃逸 用人单位 肇事罪 驾驶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当事人 赔偿 事故 交通肇事 房屋 土地 自诉 补偿费 被害人 刑事案件 法院 肇事 辩护 责任 事务所 公司 债务 交通 打官司 法律 车辆 民警 鉴定 离婚协议书 嫌疑人 债权人 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