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22:34:16来源:法律常识
民间借贷中,债务人在还钱的时候怕对方再拿借条或者欠条追债,肯定是会向对方要求拿回借条或者欠条。“债务人把钱还给我了,我要不要把借条原件给他呢?”很多人可能觉得这样双方就两清了,但借条原件就这么还给对方,会有很大的法律风险。为什么说不能给,法宝律师给你举个例子。
张三借给了王五现金6万元,王五给张三写了借条,约定三个月后还款。三个月后,王五通过银行转账向王五还了6万元,张三随即就把借条原件还给王五了。
乍看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但这样做有什么风险呢?
因为张三是现金给王五借的款,王五通过银行转账给张三还钱,但王五拿走了借条以后,张三收的6万元就没有了合法的依据。一旦王五倒打一耙,拿着转账记录到法院起诉要求张三还钱,没有了借条的张三也就百口莫辩,很可能法院会判决张三需要给王五还钱。
但还款后借款人肯定会提出要回借条,那怎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利益,而不引发后续的纠纷呢?
法宝律师告诉你三个方法:
一、收到借款人的还款之后,出借人写一个收条给借款人,借条自己保留好。
二、如果借款人是用现金还款,可以在借条上面写上还款的时间、金额和方式等,双方签字按手印。
三、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在转账时备注“李四还x年x月x日向张三借到的借款及利息,原借条作废”。
有了这些证据作保障,无论借条是否归还,都不影响双方借款关系的终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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