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17:43:42来源:法律常识
(一)地域划分(仅民事案件)
民事庭:南桥镇、奉浦街道、西渡街道;
奉城法庭:奉城镇、四团镇、海湾镇;
奉贤新城法庭:金汇镇、青村镇、金海社区(原现代农业园区);
柘林法庭:柘林镇、庄行镇、海湾旅游开发区。
(二)案件划分
1、刑事案件:本院管辖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一审刑事案件[除知识产权(徐汇法院)、未成年人(浦东法院)外];
2、民、商事案件:管辖辖区内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在本市,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1亿元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市,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下的涉外、涉港澳台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3、行政案件:原应由我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现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4、执行案件:本院一审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财产部分具有给付内容的刑事(涉及财产部分)、民事、商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和决定的申请执行案件;上级法院指定及外省市法院委托执行案件;公证债权申请执行案件;劳动仲裁等裁决申请执行案件等。
5、特别程序案件:依法应由本院受理的特别程序案件。
7、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8、其他案件:依法应当由本院受理的其他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