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17:39:41来源:法律常识
编者按
2018年3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重新组建司法部,司法行政职能得到充实调整。随后,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地方司法行政机关机构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份均重组了司法厅(局)。司法行政系统机构改革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政治引领,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努力推动实现人员大团结、人心大融合、事业大发展。
本版今日刊发广东、广西、浙江、江苏、山东、湖北6省份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的报道,记录下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的生动实践。敬请关注。
广东行政立法工作主动适应改革发展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图为广东司法厅立法二处就广东省种子条例立法开展调研。 法制网记者 章宁旦 摄
□ 法制网记者 邓新建 章宁旦
□ 法制网通讯员 文芳芳
3月18日,刚从深圳开展立法调研归来的广东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李燕梅,一上班就扎进一大堆材料里,和同事一起忙着对收集到的立法建议和意见进行逐项梳理归纳,并形成立法意见。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机构重组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成为新组建的广东省司法厅的重要职能。去年以来,按照司法部构建“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布局要求,广东省司法厅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使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为持续推动广东省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
一年清理调整政府文件3959件
今年元旦假期刚结束,广东省司法厅官网就发布消息:经过半年的努力,截至2018年12月底,广东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1136项证明事项,取消1099项,仅保留37项。
新组建的广东省司法厅,根据上位法修改和国家政策调整情况以及深化改革发展需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动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清理和修改调整,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广东省司法厅已会同完成省政府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梳理省政府自1980年至2016年发文46250件,确定将3959件文件纳入清理范围,经清理宣布失效2475件,决定修订93件。
探索监管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事关千家万户,进行合法性审查意义重大。”广东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副处长吕勤说。
2018年以来,广东省司法厅共办理省委、省政府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核239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246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征求意见65件,公众建议和行政复议附带的规范性文件审查15件,地级以上市政府的规章备案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共计377件。
为解决长期以来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监管不充分、不到位的问题,广东省司法厅还在东莞、深圳、佛山、河源、惠州等市县区多地开展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统一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探索形成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监管的机制。目前,该厅结合试点开展情况,正在草拟《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立法与改革衔接满足民生需要
今年2月中旬开始,李燕梅和处里的同事先后赶赴广东的阳江、珠海、深圳等地,就《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修订开展立法调研。
重组后的广东省司法厅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推动城乡统筹平衡协调发展、营造生态宜居良好环境、全面推进“证照分离”等重点任务,力求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确保各项改革工作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前进。
此外,广东省司法厅在立法审查过程中,坚持立法为民的基本理念,深入基层调研,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愿望,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切实做到“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
江苏省司法厅在新起点上改革创新频发力
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助推高质量发展
图为江苏设立“互联网·无人律所”,为群众提供在线法律服务。 江苏省司法厅供图
□ 法制网记者 丁国锋
3月14日,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带领江苏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立法调研组,为修订《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赶赴丹阳市建山村进行实地调研。
此前一周,江苏省司法厅党组书记高建新也带领立法调研组到南通市进行调研。据了解,这是江苏省司法厅重新组建以来,在司法行政职能上呈现的新变化。
“通过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尽量缩短机构重组带来的磨合期问题,实现事合、人合、力合、心合,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柳玉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机构重组为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互动贯通,构建相互促进、一体贯通的法治体系,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加强法治惠民成效落地等提供了重要机遇。
深化原有职能改革创新
江苏司法厅围绕“三大攻坚战”,部署开展防范化解风险、法律扶贫、德法涵养文明三个专项行动;实现重点企业“法治体检”全覆盖;建立全国首个“海外法务中心”;实施“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共化解矛盾纠纷130万余件。
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江苏继续领跑全国。同时,江苏还全面取消了公证服务县域限制,开展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达9.8万件。
江苏监狱系统为推动“五大改造”新格局落地落实,初步构建了江苏监狱“五大改造”工作体系,服刑人员违规违纪发生数同比下降25%。
推动职能融合资源整合
重新组建以来,江苏省司法厅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示范创建,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试行了全国首个《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
江苏全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试点,2018年全年组织起草、审核完成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117件,全年办理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2万余件,备案登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800多件。与此同时,江苏还提请取消省定证明事项57项,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万余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3万余件。
江苏省司法厅为全面推动职能融合和资源整合出台了各项具体改革方案。比如,在立法领域构建省市县三级衔接有序、上下联动的工作架构,指导地方立法制规“小而精”并实现制度间的统筹协调、衔接配套。
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
2019年1月30日,江苏省召开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确定了以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为统筹,扎实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着力抓好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构建“一体建设”法治新格局、健全“六大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四项重点”,努力在新起点上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2019年工作总体思路。
柳玉祥介绍,为做好司法行政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将按照司法部《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要求,结合江苏实际制定出实施纲要,进一步厘清改革思路,明确重点任务、细化推进措施,着力抓好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司法行政重点改革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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