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13:43:02来源:法律常识
前些日子,有一则新闻在律师圈里传得很广:
“北京一名硕士毕业的律师,2018年在看守所因会见排队的问题,与律师同行发生互殴,造成71岁的老律师四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最终被海淀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大家聊起这事,普遍都是一阵唏嘘,律师受过刑事处罚,律师证要被吊销,这意味着他前面十年寒窗受过的法学教育都要付诸东流,而且,下半辈子基本上也就毁了。
事件本身的是非曲直,我们无从猜测,但是“看守所会见排队的问题”这几个字,足以深深刺痛每一个需要刑事辩护律师同行的心。
毕竟,律师会见的基本矛盾,已经从有关部门想着办法不给会见的矛盾,慢慢增加上了律师日益增长的会见需求与看守所有限的会见资源之间的矛盾。
而很多律师,往往就是在各地看守所设置的种种会见排队规则中,结下了深厚的……仇怨。
听老一辈的律师说,他们很早以前办刑事案件,根本不用担心会见还要排队。
只要能让会见,根本不担心排队的问题。
因为那时候,最大的困难不是到了看守所还要排队等会见,而是到了看守所还会见不了。
也别问是什么原因不能会见了,反正有10086种以上的原因,比如永远正在提审之中,“上面”有交待不让会见,手续不齐全,停电了,会见室被别人占用了……
当然,随着司法的进程,律师会见的阻碍也在慢慢消除,老律师都挺怀念那段时间的。
虽然会见时还是容易被呼来喝去,但好歹都能让会见了,而且愿意办刑事案的律师本来也不多,立等可会见,多美好啊。
随着法治环境的好转,律师会见的阻碍逐渐消失,办理刑事案件前往看守所会见的律师也越来越多。
于是有一段时间,看守所的办事窗口总是围了一圈的律师。
总算是那时竞争还不激烈,大家又都是文明的法律人,虽然没有形成明显的队伍,但谁先谁后,每个人都心里有数,办事也都很默契地遵守了先来后到的规则。
就算有人想破坏规则,也会受到周围一圈人的一致抗议。
再后来,也不知道谁先开始的,嫌站成一圈干等太累,干脆拿律师证夹上会见材料往窗口一放,等着窗口后的办事民警叫,叫到谁就谁。
这是排队规则的萌芽,那时所有的律师都小心翼翼地呵护着,遵守着这种规则。哪个律师临时有急事想插个队,大家也都好商量,彼此之间一团和气。
但也有的看守所不让放律师证排队,于是人多了之后,自然就自发排成长长的队伍,彰显着律师队伍的素质水平已经到了极高的程度。
还有的看守所不到上班时间不让进大门,而排队必须在进门之后的办事窗口才有效。于是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律师们纷纷换上跑鞋,守在看守所大门,就等开门的大叔一声令下,谁跑得快谁先会见,所以,当年地处曹家渡的某政法学院每天天不亮就把学生统统赶起来晨跑,看来是为将来进不了公检法而不得不去当律师的学渣们留一手的。
法治的车轮总是滚滚向前。
一转眼的工夫,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等各个部门赶着下饺子一样地发文件,再三强调要保障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除了极少数案件之外,律师会见已经基本不会有什么阻碍。
随之产生的,是日益增长的刑事案件嫌疑人数量,与几十年不变的看守所会见条件之间的矛盾。
“内卷”是这几年的流行词,意指因某个领域的资源有限而产生的过度竞争现象。
通常情况下,看守所关押着数千名涉嫌犯罪的人员,而看守所的场地条件却很有限,往往只允许十人左右同时会见。一天下来,大约也只能会见4-5批。
一个看守所里每一个在押人员如果都要会见一次律师,大概得三个月时间才能见完。
有限的会见资源与无限的会见需求之间一冲突,就引起恶性竞争了。
朴素规则下的一堆人围在窗口或者律师证放在窗口排队都不好使了。
律师们去看守所去得越来越早,上班时间还没到,窗口还没开,律师只能在紧闭的窗前排出长长的队伍,有些守规矩的排成S,有些不守规矩的排成B。
问题就来了。
大家为了争第一,去得一次比一次早,竞争环境就越来越恶劣,律师们会见排队也一次比一次早。
以至于凌晨去看守所排队成了常态。
比如前几年,深圳龙岗看守所的律师会见场景就是这样:
律师凌晨自带小板凳去看守所门口排队,还有人带上乐器自娱自乐。而且他们竟然没有发生过因排队产生的律师斗殴事件,难怪大家都说音乐能陶冶情操。
而据同行所言,律师斗殴事件发生的海淀看守所排队环境,在前几年有过之而无不及。
看守所周边的几家律所所属律师在看守所门口摆张凳子就算排队了,那些凌晨亲自到现场肉体排队的律师认为这种凳子排队法不具有排队效力,“肉体排队派”和“凳子排队派”就这一争议焦点长期发生争执,斗殴事件虽然是偶然,但也是历史的必然,只是缺个激化因子而已。
必须要承认,各地看守所为了便于律师会见,也是做了很多努力的。比如尽可能增多会见室的数量,节假日无休提供会见,限制单次会见时间,等等,但相对比起庞大的会见需求量,终究是杯水车薪。
如果排队不可避免,那就只能让它尽可能地公平。
而“预约”就是看守所为了保证律师排队公平而采取的措施。
最早的时候是电话预约,就一个值班室的电话,谁打得进,预约到,才能去会见。
在小编看来这才是最公平的方法。不论男律师女律师,不论大律师小律师,不论有钱的律师还是没钱的律师,看守所给他们的都是最公平的“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但后来可能是因为智能手机普及,也可能是接电话那位民警承受了太多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电话预约法的施行时间与范围都不大。
手机上的微信小程序预约则更加神奇了。
不知道为什么,各地看守所不约而同都默认了最新的预约号放出时间是每天凌晨0点,于是律师们凌晨排队的地点从看守所外变成了自家,也算得上是时代的进步了。
有人说微信小程序预约是一门技术,看的是手速,单身律师比较有优势;也有人说凌晨抢号拼的是硬件条件,一台好手机和5G才是完美,有钱的律师优势更大;还有人说凌晨抢号是一门体力活,经常熬夜的律师更有胜算;又有人说这明明是一门玄学,要满足抢号仪式,才能增加成功率。
而现在,抢号的时间改到了白天,律师又少了一个熬夜的理由,但会见号的稀缺,与律师日益增长的会见需求之间的基本矛盾却仍未解决。
时代在发展,法治在进步,“排队”的规则也在不停地变化。但终有一天,刑事案件在审判之前,会以不羁押为原则,而律师会见的“排队”,也终与这个排队引发的律师犯罪一同成为历史。
只是眼下,连京城的的刑事辩护同行都要退化到要靠拳头解决会见问题,那么其他地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