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09:17:17来源:法律常识
金牙大状联盟王思鲁律师提出“何为优秀的刑辩律师”,认为需要同行慕名而来、不缺案源、技术高超、六年以上庭辩经验。我的理解是业务能力、人格魅力、社会影响、尽职精神缺一不可,合称为“优秀刑辩律师的四项基本功”。
优秀刑辩律师首要基本功就是业务能力强,这是他们区别于普通刑辩律师的“核心竞争力”。刑辩律师的业务能力,体现在成功案例上。没有成功案例的刑辩律师,即使从业超过十六年甚至二十六年、三十六年、四十六年,那也只是“老刑辩律师”而不是“优秀刑辩律师”。
大数据时代,每年拿不出几单不起诉、无罪、免于刑事处罚、缓刑、改变罪名轻判、改判成功案例的律师,只能说离优秀律师还有明显的差距。只有知名案件,没有成功案例的律师,严格意义上讲并非是优秀律师,他们业务能力不足以胜任诸多知名案件,对这些案件而言反而是一种资源浪费。
优秀刑辩律师应该是雍容大度“大家风范”型,而不是尖酸刻薄“市井无赖”型。不能要求优秀刑辩律师都是“一代宗师”,但至少不会对江湖纷争有兴趣。他们具有不凡的人格魅力,影响着律师行业的发展方向。无论是讲座还是撰文,无论是做客还是请客,都能让别人感受到被尊重。
曾有人说你被尊重不是因为你优秀而是因为别人优秀,懂得尊重别人的人才能奢谈优秀。许多知名刑辩律师不能说是优秀刑辩律师,并非是他们业务不行,而是因为他们人格魅力不行。好斗易怒、快意恩仇让他们镇不住场面,难以被尊重,骨子里他们只能是小角色。
优秀刑辩律师需要一定的社会影响。这种社会影响不一定是担任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也不是担任全国律师协会领导职务或省部级以上政府顾问职务,而是他的刑事辩护推动着中国法治的进步。只要一谈到刑事辩护律师,大家马上想到北京有谁谁、上海有谁谁、广东有谁谁,这种社会影响是他作为优秀律师的“品牌溢价”。
优秀律师还是应该定期出版专著定期为热点问题发声,但这种专著不是跳开成功案例“理论演绎”,这种发生不是“蹭热点营销”,更不是自跌身价、自带干粮去代理热点案件。那种出版“法律汇编”的律师,明显缺乏诚意。优秀律师他们自己就是热点的提供者,无需成为热点的消费者。即使他们代理热点案件,也应该是处于道义责任而不是营销手段,不应该虎头蛇尾而是善始善终。
优秀刑辩律师需要精益求精,不能因为自己已经是知名律师而放松敬业精神。许多委托人都是慕名而来甚至是“打飞的”过来,这就需要优秀刑辩律师善待他们,而不是象一些律师那样“霸气侧漏”自己可以不会见不阅卷就能办案。律师就应该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原则,而不能因为自己收费高低或者委托案件还是法援案件而有不同——除非你不接受委托。
最可怕的是一些律师自己只挂名却不办案,那些慕名而来的委托人支付了大牌律师的费用却享受助理律师的服务,缺乏敬业精神也就成为这些大牌律师难以成为优秀律师的瓶颈。你可以太高接案门槛,但只要接受了案件就有义务精益求精努力完成。
刑辩律师需要“四项基本功”,这才能从知名、出色、干练走向优秀。优秀刑辩律师,不需要过多的包装与宣传,更不需要去碰瓷营销去蹭热点,“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余安平律师,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暨刑事部副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学院讲师团成员、惠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咨询专家库专家、惠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惠州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惠州市宪法宣讲团成员。余律师还是惠州市作家协会会员、惠集读书社顾问,办案之余对美景美食美文都不辜负。余律师崇尚“审前辩护”与“无罪辩护”,认为“能战方能言和”,每年都有无罪释放或以无罪辩护争取轻罪判决成功案例。余律师办案之余著作颇丰,有大量文章被中国律师、中国律师网等转发或转载,还参与编写了《经济犯罪有效辩护实务经验谈》(知识产权出版社),单独出版了《三十而律》(光明日报出版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