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14:35:57来源:法律常识
2月25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亭、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翟娟两位法官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分别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和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据悉,这是该院在全面推开运用互联网审理民事案件的基础上首次尝试通过互联网审理刑事案件。
与民事案件审理相比,刑事案件审理由于涉及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律师及当事人等多方,通过互联网开庭的难度相对来说比较大,而且前期的准备工作也更为复杂。为确保庭审工作顺利进行,该院信息网络人员对系统操作、庭审流程、网络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跟进,庭前审判团队与公诉人及各方诉讼参与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沟通,通过微信群以图文结合的方式引导当事人正确使用互联网庭审软件,确保庭审期间画面、语音传输顺畅,证据上传、展示及网络签名等各项功能均能顺利使用。
庭审期间,该院办案法官和书记员均全程佩戴口罩,注重做好疫情防控,公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代理人直接通过互联网视频远程同步庭审,在“云端”实时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和辩论意见。法官面前显示着各方连线的实景,画面清晰、语音流畅,控辩双方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均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结束后,诉讼参与人通过各自的手机远程签署了庭审笔录,整个庭审有条不紊,也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李亭副院长主审的交通肇事案件当庭宣判,被告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至此,该院首次通过互联网审理刑事案件圆满完成,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这次通过互联网审理刑事案件由院领导亲自挂帅带队,体现了我院党组对本次网上审理刑事案件的高度重视,同时开启了我院刑事案件网络庭审新时代。”该院院长李新英表示,将以此次互联网审理刑事案件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各项机制,深度应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进“互联网+”审判模式审理认罪认罚案件,让科技智慧更好地服务于刑事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