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17:49:26来源:法律常识
田璐现为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法律援助律师。近3年来,他带领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983件,向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咨询83038人次,为困难群众避免或挽回损失近3亿元。本人直接办理民事、刑事案件42件,有效了维护了困难群众和特殊对象的合法权益。在他的带领下,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获选“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第五届、第六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其个人被评为“江苏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获得记功1次、嘉奖1次。
情系民生,坚持不懈开展“百日维薪”行动 2016年以来,针对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致力打造“百日维薪”法律援助品牌。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10日,利用100天时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主动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咨询、调解、诉讼代理、司法救助等全方位服务。累计开展六期专项行动,成功办理讨薪案件1891起,为8732名农民工讨薪近1.3亿元,获得群众广泛赞誉、党委政府高度肯定以及中央电视台和《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国家级媒体的宣传报道。2018年6月,泰州市被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部确定为“全国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全国六家,全省唯一)。
巧辟蹊径,全国首创实施“法援邮路”项目为解决困难群众对政府法律援助政策不了解,遇到法律纠纷不知道寻求法律援助。边远乡镇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路途较远,办事不方便两大难题。与市邮政公司合作利用邮政网点遍布全市的优势,为困难群众便捷、高效获得优质法律援助服务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项目自2021年6月实施以来,已通过邮路向全市特困家庭精准传递公共法律服务惠民政策28462条。依托全市174个邮政网点开通“法律援助代办点”受理法律援助申请72件,有257名群众在收到“法援邮路”宣传资料后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办理法律援助业务。《学习强国》、人民日报、网易新闻等各路媒体纷纷予以关注、报道,《江苏法治报》肯定泰州这一做法为“全国首创”。
开拓创新,全省率先实现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针对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普遍由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缺少律师实质性辩护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课题研究,起草了《关于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2021年10月,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启动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试点以列举重点罪名的方式确定扩大通知辩护的范围,将《刑法》规定的483个罪名中150个罪名纳入扩大通知辩护范围,在审查起诉阶段一律由检察机关通知辩护,极大提供了刑事案件通知辩护的比例。试点期间,扩大范围通知辩护的审查起诉阶段案件数已占同期检察机关通知辩护案件的25%左右。《江苏法治报》、江苏司法行政网分别肯定为“全省率先”。《检察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也分别予以转发关注。苏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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