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揭秘资讯:龙门县刑事取保候审律师哪个好,榆中交警酒驾

时间:2023-06-06 17:54:21来源:法律常识

随着春节越来越近,佳县道路交通形势出现了打工族返程的多、节日前朋友聚会的多、企业总结活动的多、婚庆喜事举办的多、自驾回家的多、优惠购车的六多现象,突显饭店食客爆满,有饭局就有酒局,有酒局就有酒驾。佳县公安交管大队各中队针对六多现象扭住酒驾不放松,专门安排春节前这个特殊时间段,开展“天天查酒驾”活动。天天查酒驾活动开展一周以来,共查处涉酒驾驶违法行为六起,其中醉酒驾驶两起,暂扣驾照四本,吊销驾驶证两本,酒驾隐患治理效果明显。

2019年1月24日,佳县交管大队城区中队、白云山中队各查处一起涉酒驾驶严重违法行为:

当日晚20时40分,佳县交管大队城区中队长高小强的带领民警在辖区实行流动缉查时,随机拦截到一辆陕KVQ012小轿车,对驾驶人常某进行呼气检测时预警为酒驾嫌疑。

带回办案中心进一步核实,驾驶人常某承认自己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事实存在。称当日17时许,自己与好友韩某等人在韩某家小聚吃饭喝酒,三人喝了一瓶瓶装白酒后,常某驾驶自己的小轿车回家时,被正在佳吴线2公里+200米处检查的城区中队民警拦截并以涉嫌酒驾带回交管大队办案中心。后经过榆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血液中血醇浓度进行鉴定,结果为149.1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

同日下午18时许,在佳县“龙门烧烤”小聚的康某喝了一瓶啤酒后,骑着摩托车回家,17时10分左右在体育场附近被白云山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过酒精呼吸测试显示其血醇浓度为64.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检查发现康某还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合并处以1500元罚款。

酒驾,害人害己害子女。为了他人和自身的安全,为了子女的前途,请各位自觉拒绝酒驾,与交警一起共同温暖春运回家路。

作者: 李学伟 责任编辑:李思科 贺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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