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19:34:48来源:法律常识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蒋凯
交通事故是路面上难以避免的事故之一。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已经成为我们最重要的代步工具,这样也就导致交通事故率有所上升。交通事故的案情多种多样,有搭便车发生的事故,试乘、试驾发生的事故,借别人车发生的事故,都可能涉及不同的赔偿责任人。如果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不构成重伤且司机没有违规的,只是民事侵权案件,只能民事诉讼。如果交通事故中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具体要看事故责任比例、伤亡人数等,就属于刑事案件。
受害人与肇事者及其保险公司签署一次性赔偿协议后,能否再次主张赔偿?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交通事故纠纷,诉讼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将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借给别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需要担责吗?未成年人误操作他人机动车发生事故,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5月16日上午9:30半岛问法热线将聚焦“交通事故纠纷”。本期我们邀请了山东源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代晓律师和方太亭律师。大家如果有“交通事故纠纷”方面的问题,可拨打半岛问法热线和96663,两位律师会现场解答你的疑问,帮你用法律武器解决“交通事故纠纷”。
律师简介:代晓律师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山东源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知识功底,思维缜密,执业以来承办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始终秉承“不忘初心、诚信待人”的执业理念,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
律师简介:方太亭律师毕业于青岛大学,山东源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律知识功底扎实,办案认真仔细,承办了大量交通事故纠纷、房产纠纷等各类案件,利用专业知识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