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百科报道:大庆刑事辩护律师推荐,铺地砖水泥和沙子的用量怎么算

时间:2023-06-07 09:21:11来源:法律常识

地砖碎片、水泥碎片、厕所马桶碎片......

从阳台窗户处扔到楼下把人砸伤

当事人获刑

11月2日下午,郭某某高空抛物案在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检察院指派检察官支持公诉,被告人代理律师出庭为郭某某辩护。

公诉人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9月10日8时许,被告人郭某某在大庆市让胡路区憩园小区2-2-1-603室内,多次将装修的地砖碎片、水泥碎片、厕所马桶碎片,用撮子从阳台西侧窗户处扔到楼下,将行人陈某某头部裂创,经大庆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鉴定,陈某所受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

当时郭某某为房屋的主人装修,在清理装修废料时,从六楼向下抛掷物品。

庭审现场郭某某

寻思没多少东西就扔出去得了,扔的时候每次我都看看,就最后一次失误了,砸到人了。

郭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行没有异议并认罪认罚。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杨晨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高空抛物罪单独成罪,将其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安安全罪中独立出来,从犯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的内容上,也相应的发生了变化,明确精准打击。

庭审中公诉机关给出了量刑建议,法庭也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当庭作出了判决。被告人郭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高空抛物危险

莫图方便为之

敬畏法律 尊重法律

安全第一!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律师 交通事故 案件 逃逸 被告人 劳动者 肇事罪 驾驶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赔偿 事故 当事人 交通肇事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房屋 肇事 被害人 事务所 责任 辩护 法院 土地 自诉 刑事案件 补偿费 公司 法律 交通 车辆 民警 债务 死亡 嫌疑人 鉴定 打官司 机动车 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