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12:50:18来源:法律常识
5月24日,华商报B01版以《六旬老人在理疗店2年消费44万元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为题报道了西安王老太太的遭遇,5月25日,理疗店口头同意退款25万元,当事人未同意。
>>事件回顾
说是免费足疗
之后推荐各种收费项目
王老太太今年63岁,住在西安市太乙路附近,2021年7月24日去华清广场负一层的永辉超市购物时,被超市门口一家名为“诺曼姿”的按摩养生店人员拉进去,开始说是免费足疗,体验后没经住劝说,办了2400元50次的特价足疗卡。
老人足疗两次后,该店找来所谓的“老师”给把脉诊断身体,称她存在严重疾病,让把足浴按摩项目加钱升级为高价按摩理疗项目,从2021年7月至2023年4月,老人先后给店里缴纳了44.3万元购买项目。老人的家属觉得被忽悠了。
5月23日,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店方称他们只是给老人做按摩,每次都是经过老人同意并签字。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艺路市场监督管理所4名执法人员当天前往这家店调查,查获了几瓶疑似三无产品的精油,并对店内的会员档案等材料进行了暂扣。
>>最新进展
店方口头同意退款25万元
消费者称太少了
觉得老人被骗了,或者说是被诱导消费了,老人的儿媳妇张女士找到店里,要求退款。老人实际支付44.3万元,张女士提出退费40万元,但店方先说只能退还未消费的5000元。
5月24日,经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反复调解,店方同意退还的金额从10万涨到15万,最终涨到25万元,并表示25日上午将钱退到位。
张女士不同意,“他们就是个按摩,老人一共去了110次左右,能消费多少?明显是骗人的。市场监管部门现在仅仅是调解,究竟有多少老人在这里高消费了?”
在这里消费的老人不少,5月23日记者采访时,有多位老人从店里出来,他们称,的确是在里面办卡了,问到金额,都说是几千元。
5月24日晚上7时许,华商报记者再次前往华清广场负一层永辉超市门口的“诺曼姿”的按摩养生店,还在营业中。
>>记者调查
多家养生馆关联“景秀御养”
三大股东交叉任职
顾客档案表显示,老人办卡项目包括盆骨修复、盆底肌、淋巴排毒、胃气降解、溶栓等。
华商报记者梳理老人的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发现,老人在店里的消费,多笔钱都转给了景秀御养(大阮),金额有25000元、10000元、8000元、5800元、4000元不等。
交易明细里有“景秀御养”这个名字,而店的名字是“诺曼姿”,店内悬挂的营业执照上显示的公司是西安姿妍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5月23日,记者问该店店长为什么名字不统一,他们说马上就把“诺曼姿”换成西安姿妍堂。24日,记者问该店工作人员,“景秀御养”和他们什么关系,工作人员说其他店就叫“景秀御养”。
天眼查显示,西安景秀御养美容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经营范围为美容美体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按摩服务,生活美容服务,足疗服务;美容产品、化妆品、美容仪器、美体塑身仪器用品、保健品、饰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文化用品的销售等。主要人员为侯某某、杨某、许某某。其中许某某为股东、监事。
西安姿妍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监事为许某某,和西安景秀御养美容服务有限公司的主要人员之一许某某为同一人。
此外,许某某还是西安市新城区御颜堂按摩馆的经营者。西安景秀御养美容服务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侯某某还是西安曲江新区(大明宫)御颜堂按摩馆的经营者。杨某除了是西安姿妍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和财务负责人之外,还是西安市碑林区御颜堂按摩馆的负责人。
>>知情人揭秘
这些店套路都一样
存在夸大病情行为
5月24日晚,记者辗转联系上一位曾在按摩养生店工作过的知情人,他爆料说,侯某某、杨某、许某某是同乡,最早在北京开的养生馆,来西安后,先在城北开了一家,盈利后又在其他位置复制,目前在西安有十多家店。这些店的模式都一样,他们三人占股,并引入新股东,有的新股东还担任新店法定代表人。每个店名尽量不一样,万一哪家店出事,不影响其他店的经营。
知情人说,这些店的套路都一样,在超市门口叫人,叔叔阿姨地叫得很亲热,说是最近搞活动,有免费体验,把人拉进去后,一番忽悠,夸大病情,正常的腰酸背痛他们会说的很严重,然后让充值,对象都是老人,老人胆小,糊里糊涂地就充值了,还不敢给家里人说,“有时候老人去超市买个馒头或者咸菜出来,就被他们挡住了,老人平时生活节俭,可一充值就是几千几万的。就简单的按摩和艾灸,能值几千上万元吗?”
话术知多少
针对老年人有“五季养生”项目
知情人还说,这些店以免费为幌子把老人拉进店后,还有一定的话术。
厚厚一沓话术“宝典”,多达194页。小到脸上的祛痣祛疣,大到背、肩颈、腹、腰、腿等全身各部位的保养。讲究四气五运,既能调理全身经络,又能内分泌保养、三焦排毒……有的放矢地就是一套套话术,基础理论话术、引导话术、铺垫话术、销售话术……
记者翻看话术时发现套路如下:称呼顾客“姐”“叔叔”“阿姨”,说出症状搬出专家,交流过程中会举出熟人成功的例子,一番循序渐进后会说“咱今天就做上吧”。
一般人听都没听过的“姜蝉蒸骨疗法”,介绍原理是汗法诊治,在注意细节里能窥得实际操作——让顾客上完卫生间躺姜床、姜蒸时每五分钟给顾客送水口服。话术是“姜蝉蒸骨疗法的温度在40度左右,不仅帮助我们杀死癌细胞,还能预防肿瘤、癌症。”又说“抑郁原来也是源于体寒。”“店里引进的姜蝉蒸骨疗法,就是针对我们身体的寒湿、风湿和三高的。”
胸部铺垫话术更是经典,能根据顾客的回应,分步骤教美容师咋说。以下是原文中的一段,中间内容有省略。
1.举身边朋友或顾客的例子,以故事形式引入话题——
阿姨,你知道吗?最近我们每天又增加了一项任务(顾客会问是什么)
回答:我们家、谁谁谁,去医院做体检了,说她乳腺增生特别严重,但医生没开药和处方,只说让半年复查一次……我们就轮番给她按摩,也当练手法了。
……
而且专家还说,喂过奶的人100%有乳汁残留,很容易导致乳腺病,只是潜伏期不同,要定期检查,你查过吗?
客人:A.每年都查
B.没有检查过
美容师:A:那还好吧,没事吧。
客人:1.没事
2.有点不太好
美容师:姐,你有多久没查了,我们老师教过自我检查,想学吗?我教你,顺便帮你也检查下。
在检测中摸到客人痛了,要说不通、堵塞。告诉正常的应该是就像摸肚子一样是没有结节,你再摸你的看看。
A、看客人反映,如果客人问“那怎么办”,就直接讲有办法,我们家有个客人在水电局上班,不知你认识不。她比你还严重,都不敢多碰,走路都觉着痛,两个月前我帮她做的,现在都不说痛了,我给她做的胸部理疗套餐,主要是用北京中医研究院的乳腺治疗技术来活血化瘀……一般1-2个疗程就能见到明显效果。
客人:真的吗?
美容师:是的,你就放心把胸交给我,一定帮你搞定这个问题。
B、看客人反应,如客人没反应,再讲:“增生我们一定要一起注意……”
客人:增生啊,很久了,医生都没办法,你可以?
美容师:绝对没问题,医生为什么帮不到你,因为你不属于什么囊肿、瘤、炎症,你的问题还不属于医生的范畴……
这一套面向顾客胸部铺垫的话术主要是给顾客提供胸部理疗服务,话术模拟了顾客和美容师开始见面到逐渐交流的情景,美容师抛出问题,顾客作出肯定或否定回答时都有下一句话能应对。一问一答不仅教美容师如何说,还提示要做啥动作。
针对老年人,还有“五季养生”项目
夏长养心与销售,“阿姨(叔叔),我看您最近心神不宁,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这种天气真是太热了……我们这边王阿姨已经出现这种情况了,而且她比您严重多了,已经两次晕倒在家里了。不过她这几天来我们这里挺勤,隔一天一来,现在好多了,胸不闷了,走路气短也好多了……”
仲夏养脾与销售,“……她就是脾胃功能运行得慢。现在她做五季养生已经一年多了……她可感谢我们了,说今年年会还要给感谢信呢。阿姨您也应该做上,定期来做调理……”
秋收养肺与销售,“阿姨(叔叔)秋天到了,这个季节是自然景象成熟的时候……这个时候就应该养气血……”
冬藏养肾与销售,“阿姨(叔叔)您的腰怎么这么凉啊,手脚也好凉啊。您平时是不是很怕冷啊,睡觉的时候被窝都捂不热吧,您看这是典型的肾虚症状……现在正是养肾脏的时候……身体是越早保养越好。咱们今天就做上吧。”
>>律师观点
情节严重的商家可能构成诈骗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江浩认为,商家故意利用老年人“怕生病”的心理,欺骗老年人能以按摩的方式达到某种治疗效果,这种以引人误解的方式销售服务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销售行为,可构成消费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另外,该条还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该案件中,血液净化项目没有明码标价,且商家存在其他项目多收费、乱收费的行为。消费者及家属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合法维权,如果一旦认定构成消费欺诈,商家应当对消费者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退一赔三”责任。情节严重的,商家还可能构成诈骗罪。
未明确告知理疗真实情况老人可索赔
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东芳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老人在理疗馆消费44万元的事件中,理疗馆在理疗过程中,未全面、真实告知老人的病情,也未明确告知理疗的真实情况,明显违反了前述法律规定,老人可以要求商家赔偿或者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此外,对于消费者而言,在接受服务时尽量签订书面的服务合同,明确服务项目、内容及金额等,以防商家无处不在的“套路”。
应依法追究理疗馆“老师”
涉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北京市天元(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文冰认为,老人在理疗店内体验免费足疗后购买2400元50次的特价足疗卡,老人接受足疗服务并支付费用,应当认为双方之间形成服务合同关系。
但老人在足疗过程中,理疗店通过所谓的“老师”把脉诊断身体,称老人存在严重疾病,为老人提供净化血液,治疗老人泪腺堵塞,一年多中致使老人共计消费40多万,该理疗店的员工、所谓的“老师”通过谎称老人身体存在严重疾病,使得老人陷入能够治疗严重疾病的错误认知中,并且处分数额巨大的财产,遭受了巨大损失。
因此,可以认定理疗店员工、所谓的“老师”等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的欺骗手段,其行为不是正常的市场营销行为。只要欺骗行为的实质是使受骗者陷入或继续维持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并进而处分财产,应当依法追究疗店员工、所谓的“老师”涉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当前社会生活、工作节奏快,老年人走入人生暮年,缺少关怀、陪伴,子女要多与家中的老年人交流、沟通,了解他们最近的生活状况,关注老年人的身体健康,身体不舒服时,要及时去正规医院就医诊治。
遇到老人被套路请拨打029-
老人的积蓄都是他们的“养老钱”和“救命钱”,针对老年群体的养生馆或者理疗馆很多,一般都是打着免费活动或者是低价的名义把老人带进店,进店后推荐一些理疗项目,想办法掏空老人的钱包。
你或者是你身边的人,有没有和王老太太一样经历的,低价办卡后又遭遇高价消费呢?
华商报今起开通热线,如果有类似的遭遇,请及时拨打029-和我们联系。华商报会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华商报记者 佘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