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13:09:06来源:法律常识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六级工伤赔偿数额?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问题:
陈律师,您好! 我在网上看到您一些伤残津贴差额成功案例,想向您咨询我家夫人的工伤法律问题:我姓廖,我家夫人35周岁,农村户籍,老家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县人。2018年3月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一工地上班,签过劳动合同,工地老板为我夫人缴纳了工伤保险,2018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3300元。2018年9月在工地干活,被塔吊砸伤,全身多处骨折。我夫人受伤前6个月月均工资11000元。2019年3月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工伤认定,2019年7月晋中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工伤等级为六级、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我想知道我夫人定为六级工伤,如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赔偿应能赔偿多少钱?现在工地老板说所有赔偿数额均按工伤缴费工资3300元计算,对吗?停工留薪期工资工地老板分文未付,医疗费前后花费十多万均系老板支付的。
北京陈剑峰律师回复(本文包括主文和备注一,不可分割):
以下为主文:
您好!廖先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家夫人的六级工伤,如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得到三大部分的赔偿,主要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的工伤待遇,用工单位给您的工伤待遇以及可能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单独民事赔偿这三大块儿,以下具体帮您分析如下: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的工伤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工伤缴费工资:16个月×3300元/月=52800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六级伤残为33个月的本人工伤缴费工资:3300×33个月
=108900元。
这两小项合计为:161700元。
二、用工单位给您夫人的工伤待遇:
用工单位除了应给您夫人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医疗费等之外,因单位未按
照您夫人的月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还存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差额,这两大差额应由用工单位补足,还存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11000元-3300元)×16个月=123200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差额:(11000元-3300元)×33个月=254100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1000×21个月=231000元;
4、停工留薪期待遇:11000×10个月=110000元。
这四小项合计为:718300元。
三、可能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单独民事赔偿:
您夫人六级工伤,如果生产安全事故单独民事赔偿,那人损伤残等级可能是七级伤残。除
了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之外,还有精神抚慰金和残疾赔偿金:
1、精神抚慰金:如按照一个等级3000元-5000元计算,七级伤残精神抚慰金为1.2万-2万;
2、残疾赔偿金:2018年山西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50元,因您在晋中市榆次区
城镇居住生活连续未满一年以上,按山西农村标准赔偿:11750元×20年×40%=94000元。
这两小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小计10.6万-11.4万。
综上所述,您家夫人主动解除劳动关系,除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
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之外,您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差额、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待遇、精神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赔偿数额在98.6-99.4万之间。
即便是扣除律师费成本、协商调解妥协让步成本之外,您夫人解除劳动关系后,一次性赔偿净拿到手里的数额应至少有40万元人民币装您夫人自己的兜儿里。
备注一:以上计算所依据的具体法律法规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1、国务院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
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
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于2017年4月13日省政府第147次常务会议通过,办法自2017年 6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之日前12个月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按下列标准计发: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3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33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三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4、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2016年11月30日):
第九条、被侵权人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因受害人获得社会保险而减轻或者免除。
5、本赔偿标准仅适用受伤前月均工资11000元的山西省各县区的六级工伤伤者。
6、请大家注意!因2018年度全国各省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各不同,故全国各地生产安全事故单独民事赔偿标准也不一致。关于各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家可以上网搜索查找或者到当地统计局咨询。
7、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律原创工伤文章之第331篇,陈律所有工伤原创文章均可在百度等搜索引擎搜索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