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深介绍:枣庄有名刑事律师,李政远:从律师到法官的逆行人生小说

时间:2023-06-07 16:19:39来源:法律常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见习记者 李硕

李政远,现任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从事法院工作7年来,李政远先后在信访办和民一庭工作。在信访办工作期间,他始终坚持“热心、耐心、细心、诚心”四心工作法,接待信访当事人及群众千余人次,化解处理信访案件百余起。在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中,自觉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年均审结案件150余起,依法、据理、宜情裁判案件,最大限度的提高当事人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李政远连年受到国家、省、市级各类表彰,2008年度被枣庄市人事局、信访局记嘉奖;2009年度被枣庄市信访局评为先进个人,被枣庄中院记嘉奖;2010年度被枣庄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枣庄建设先进个人和法治枣庄建设先进个人,被枣庄中院记嘉奖;2011年度被省高院评为全国两会期间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被枣庄市委、市政府记二等功,被枣庄中院评为办案能手;2012年度被省高院记个人一等功;2013年度被枣庄中院评为办案能手;2014年度被最高院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官。

立足岗位,扎实工作作风

从事信访工作期间,李政远严谨细致办理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对于每一个案件,他都认真对待,严格审查---当事人申诉确有道理的,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对存在问题给予解决;对于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的,在驳回的同时,耐心解答做好释疑工作,尽可能使申诉人明白为什么诉求不能得到支持。

通过审查,起到教育、化解的作用,令当事人真正明理服判,乃至息诉罢访,达到了复查案件的最佳效果和终极目标。他灵活用心,采取了“促膝长谈式”“委婉劝说式”“贴心教育式”等接访形式,效果显著,使大多来访人员满意而归。接待来访群众时,坚持做到首问负责,耐心为他们答疑解惑。特别是在每逢“五长接访”及省、国家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一些上访老户接踵而至,即使明知有的上访人属于无理闹访、缠诉,也能做到不疾不徐,不愠不火,倾听加疏导,不嘲讽、不刺激、不对立,减少他们对法院和法官的抵触和仇视情绪,引导他们理解法官、相信法院,达到了稳控效果。

在民事审判岗位上,李政远敬职、尽责,对事业充满热忱,对法律心怀敬畏,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积极贯彻 “公平正义与温馨和谐相协调”的调判模式,既擅长适时调解,又善于依法裁判,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绩。他年均审理案件150余件,按照“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所审理的案件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谨守法定程序,一审案件无一上诉重大改判和发回,二审案件无一再审改判。他秉承“和为贵”的办案思想,本着方便当事人的原则,适时采用“背对背调解”“走廊调解”和“换位思考法”,坚持以法引导、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注重辨法析理、分清责任、晓以利害,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并认真做好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努力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尽可能减少诉累。

李政远把高度的责任心倾注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细节中,用经得起检验的审判质量去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威严,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实际行动树立起“追求公正、倡行法治”的清风正气。通过一点一滴的努力,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向每一个法律参与者传递法治社会的暖意,用实际行动来维护这份职业尊荣。2012年,丁某龙、丁某生、丁某云与孙某某物权确认纠纷一案,双方都是上访老户,是一起先后历时十六年的信访骨头案。该同志迎难而上,仔细审阅几十本案卷,做好阅卷笔录,查清焦点,对案情烂熟于心。三次外出调查,两次呈报院审委会研究讨论,最终圆满结案。

担当作为,凝聚团队力量

工作中,李政远能够做到勇于担当,甘于吃苦,全心全意为大局服务,积极参与到每一起案件的矛盾化解中去,承担起一个法官应有的责任和使命。

姬某某与薛城区某镇政府房屋买卖纠纷一案就是一例。姬某某对案件处理结果不满意,到庭室大吵大闹,尽管该同志不是案件承办人,但还是果断挺身而出,耐心细致的对姬某某进行劝解、宽慰。姬某某由于情绪过于激动,出现短暂性晕厥,当时情况危急,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李政远用身体倚住姬某某,防止其摔倒,并拨打了120,同时联系了其家人,与案件承办人一起跟随救护车将姬某某送到薛城区人民医院,在给姬某某做完CT检查没有大碍,打上点滴且其家人到来陪护后,才从医院离开,当时已近晚上九点。事后姬某某还到枣庄中院表示感谢,逢人就夸李法官好。姬某某真正感受到了法官的关怀和善意,态度发生根本转变,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其他同事承办的张某某等多人与滕州某矿劳动争议一案,张某某等为造影响,给法官和法院施压,到市委、市政府上访。李政远了解情况后,与庭长一起在市政广场对张某某等人予以依法据理疏导、苦口婆心劝说。最后张某某等人表示理解法院的工作,离开了市政大厦。

廉洁自律,恪守司法公正

在进入法院工作之前,李政远曾是一名执业律师。当司法改革大潮袭来,不少法官选择离开法院之时,他无疑上演了一场精彩的逆行——从律师到法官,有着收入的巨大落差,但他始终保持正确的心态,甘于微薄的收入,乐于简朴的生活,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追求,真诚服务,廉洁从业,用实际行动去诠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头顶法徽,身着法袍,手持法槌。李政远注重理论学习,坚持每月在齐鲁先锋网学习相关课程,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坚守秉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公公正正办案”的信念,铭记“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的信条,他牢牢把好理想信念的“总开关”,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他坚持廉洁为先,操守为重,从无任何当事人和群众举报记录,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用实际行动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凭借端正的态度,严谨的作风,受到了当事人的诸多好评,当事人由衷的赞叹说:“李法官办案,我们放心!”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每个法律人都需要有一点信仰,支撑自己在寻梦路上越走越远。这种信仰对于李政远而言,是“做一个有良知的人民法官”的职业追求,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激荡誓言,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庄严承诺,也是存在于他心中的法治理想与信念。李政远始终秉承“厚德立身,明法致公,居衡而正,至中而盛”的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严格自律,崇法尚德,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大胆探索,与时俱进。他用实际行动致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新时期的模范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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