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8 12:43:24来源:法律常识
11月23日至24日,咸阳市司法局、咸阳市律师协会在咸阳彩虹宾馆银座召开全市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暨“扫黑除恶”刑事案件律师辩护业务培训会,全市社会专(兼)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共计320余名律师参加了会议。咸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琳,咸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大庆,咸阳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巍宇等出席会议。在开班仪式上,曹大庆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宣讲,咸阳市司法局公法科科长符宝元传达学习了司法部《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吴琳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作好“扫黑除恶”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工作做了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全市律师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要聚焦辩护原则,认真作好“扫黑除恶”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工作。培训会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赵建民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和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热点难点问题;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张琳讲解了“扫黑除恶”刑事案件律师辩护业务技巧;西安仲裁委资深法律专家李志军作了《如何提供一份合格的证据材料》专题讲座。
本次培训会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作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不断提高“扫黑除恶”刑事案件律师辩护业务能力水平,加深理解当前民商事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法律适用,推动咸阳律师事业健康发展。(通讯员 孙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