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主业,中国律师发展趋势

时间:2022-10-24 20:00:09来源:法律常识

编者按


2021年5月15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研究中心、法宣在线、瀛和律师机构联合主办,德恒律政、众垒公关、律艺文化、智合、律新社协办的“第五届中国律师发展论坛暨2021·桂客年会”在成都举行。


本次会议与会嘉宾就“我和我们的律师行业”、“我和我们的《律师法》”、“我和我的律师人生”、“我和我们律所发展”、“我和我的律师专业”、“我和我的律所平台”、“我和我们的律师制度发展史”等七个主题进行深入的研讨交流。


京城“刑辩十人”中的杨矿生、许兰亭、钱列阳、刘卫东、王兆峰、赵运恒、毛立新、朱勇辉、毛洪涛等人应邀出席会议,并在“我和我的律师专业”单元作主题发言。


以下是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毛立新律师在“我和我的律师专业”环节的发言,整理刊发供大家参考。


毛立新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


大家下午好!这个单元是“我和我的律师专业”,发言人多数是刑辩律师,谈的主要是刑事专业。前面两个单元,有不少律师讲到了知势而谋、顺势而为,下面我就谈谈对我国刑事业务发展趋势的总体看法,不一定对,供大家参考。


第一个趋势:市场分化,法律援助覆盖80%的刑事案件,委托辩护占比不到20%


我国从2017年10月起,开始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目前的做法,只覆盖到普通程序的一、二审和再审程序,审前程序和简易、速裁程序尚未覆盖。因此,目前我国刑事案件辩护率,总体仍然不会太高,我估计大体在30%。


从世界法治先进国家的做法看,刑事案件辩护率几乎达到100%,中国未来也是如此。但另一方面,从日本、美国、英国等国的统计数据和实践情况看,法律援助辩护占居了总数的80%以上,只有不到20%的案件是当事人自行委托律师的。根据东南大学王禄生教授对一审裁判文书的大数据分析,我国有辩护人的一审案件中,自行委托辩护人占比19.41%,也是不到20%。


也就是说,未来刑事辩护市场是两个市场:80%是法律援助市场,只有20%是自行委托辩护市场。而且,从统计数据来看,越是轻罪案件,当事人自行委托辩护的意愿愈低。例如日本,其地方法院的私选辩护比例为20%左右,而在简易法院私选辩护比例就下降到8%左右。中国的刑事案件结构,恰恰是轻罪占比越来越大。


随着中国刑事法治进步、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不会用太长的的时间。从这个角度讲,刑事辩护业务总量增长是必然的,但也要同时认识到:80%的比例其实是法律援助、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市场,只有20%的案件是自行委托、自行付费市场,而且20%里最多只有5%是有较高支付能力的案件。


因此,从法治先进国家的历史趋势看,刑事辩护收费市场长远来说是逐渐萎缩的,最终80%的份额是让位给法律援助。所以,以低收费、走流量为经营战略的刑事专业律所和律师,未来的生存机会和空间必然面临严峻挑战,最终不得不转型为以法律援助为主业;只有定位于中高端、较大区域市场的刑事专业所和专业律师,才有长远生存和发展的机会。


第二个趋势:阵地转移,职务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辩护空间缩小,经济犯罪、毒品犯罪辩护大有可为


从近年来的统计数据看,我国职务犯罪案件总量逐年下降。全国法院审结的一审职务犯罪案件(贪污贿赂+渎职):2016年是4.5万件,6.3万人;2018年是2.8万件,3.3万人;2019年是2.5万件,2.9万人;2020年是2.2万件,2.6万人,呈逐年递减之势。而且,从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违法违纪人员的统计数据看,运用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侦查的)已成为极少数,仅占总数的3.5%,未来职务犯罪案件数量还将持续下降。兼之,《监察法》实施背景下,监察委的调查卷宗基本决定了之后的程序活动和诉讼结局,职务犯罪辩护空间愈加逼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未来常态化背景下,对黑恶势力犯罪认定的实体门槛和证据、程序要求大幅度调低,兼之公检法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导致此类案件辩护空间缩小、难度加大。


相对而言,数量较多而又具有较大辩护空间的,是《刑法》第三章规定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第六章第七节规定的“毒品犯罪”。此类案件的法律定性争议大,又不具有敏感性,当事人也具有较强的支付能力和意愿,已成为一线刑辩律师的主阵地、主战场。


第三个趋势:方式调整,协商型辩护成为主流,量刑辩护更加精细化


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判处轻缓刑(含缓刑、拘役、管制、单处附加刑及免于刑事处罚)的案件比例不断上升,目前接近50%。而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案件,目前占比仅为10%上下。


与之相适应,刑事司法处理犯罪的方式、方法也在调整变化,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确立和推进。根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的《工作报告》,2020年适用认罪认罚胸宽制度的案件,已占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审结人数的86.8%;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4.9%。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推行,带来了刑事辩护方式的重大调整:从对抗型辩护为主,走向协商型辩护为主;绝大多数案件重在量刑辩护,量刑辩护趋于精细化。这就要求广大刑事律师要适应形势变化,学习掌握协商辩护、量刑辩护的方法和技术,通过辩诉协商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第四个趋势:阶段前移,审前辩护、捕前辩护愈加重要


案件一旦到了审判阶段,要求得一个无罪的结果,是极其困难的。我国法院的无罪判决率,一直处于极低水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工作报告》:2020年,全国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1.6万件,判处罪犯152.7万人。依法宣告65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84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也就是说,无罪判决率为万分之6.8(包括公诉无罪和自诉无罪),其中公诉案件无罪判决率为万分之4.3。


而在审前阶段,获得不批捕、不起诉的概率,就大得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70561人,不捕233065人,不捕率23.3%。同比增加0.9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1572971人,决定不起诉249312人,不起诉率13.7%,同比增加4.2个百分点。可见,审前阶段的辩护空间较大。


尤其是在检察机关实行“捕诉一体”后,捕后不诉的可能性减少,逮捕成为刑事案件的一个关键点、分水岭,捕前“黄金37天”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第五个趋势:要求更高,刑事司法分工更细,刑事辩护更加专业化、精细化


从检察、法院机构改革的趋势看,都在强化业务、队伍的专业化。检察机关“捕诉一体”后,按照案件类型组建了多个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公诉人不再是什么刑事案件都办,而是专注于某类案件。法院除了一直就设立有专门的刑事审判机构外,近年来还先后设立了互联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专业审判机构。这些都表明,检察、法院都在强化专业化建设。


以公安机关为主体的各侦查机关,很早之前就实现了专业化。公安机关侦查部门,早已细化分工为刑侦、经侦、禁毒、网侦等多个专业部门,专业化程度更高。


与之相适应,刑事辩护只有是专业化、精细化的,才能与公检法刑事执法、司法部门实现有效对接、沟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占据一席之地,“万金油”式的律师愈来愈不适应刑事辩护要求。


第六个趋势:合规兴起,刑事合规业务蓬勃发展


近年来,对刑事合规的学术理论讲究如火如荼,但由于缺乏法律上的激励机制,即我国立法并未规定有效的合规计划可以为成为涉嫌犯罪的企业寻求不起诉、作出无罪抗辩、获得减免处罚或者获得暂缓起诉的依据,因此,刑事合规业务难以成为广大企业的硬需求,处于“雷声大、雨点小”的状态。


但从去年开始,情况就不一样了。2020年3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上海浦东、金山,江苏张家港,山东郯城,广东深圳南山、宝安等6家基层检察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第一期试点工作。试点单位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同时,探索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促进“严管”制度化,防范“厚爱”被滥用。今年4月,第二期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启动。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等十个省(直辖市)。


更重要的是,改革试点的最终目的是要探索建立企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而在2022年第二期试点结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望正式授权检察机关推行“企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改革试点。这就意味着,刑事合规和企业附条件不起诉将正式进入我国立法及司法实践,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应修订也将提上日程。有了立法上的奖励机制,企业的合规需求就会被激发,律师合规业务必然蓬勃兴起,成为律师业务拓展的新蓝海。当然。要做好刑事合规业务,需要一个律师团队紧密协作、具备完善知识结构和综合服务能力,而且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


我就分享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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