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22:26:07来源:法律常识
1、受害人可以查看案件卷宗材料吗?
被害人及其家属是无权查阅卷宗的,有权查阅卷宗的是被告人委托的辩护律师,以及被害人的代理律师。
2、受害人需要出庭吗?
刑事案件中没有要求一定要被害人出庭,主要要看被害人自己的意思。不想出庭或者是因为一些原因来不了的可以进行委托,被害人如果出庭,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
在征得审判长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向犯罪嫌疑人发问。
3、被害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出上诉吗?
答案是不可以!
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没有上诉权,如果对于一审的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法院的判决书以后5日内,请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抗诉。
这里有个例外,就是自诉案件,也就是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检察院申诉无果以后,自己向法院提起自诉,那么这种情况如果对于一审的判决不服,是可以上诉的。
4、刑事案件受害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结果可以申诉吗?
可以申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5、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吗?
可以要求犯罪份子赔偿损失。受害人的损失包括:实际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损失,精神损失。
6、刑事案件受害人要求赔偿的方式是怎样的?
一共有三种途径:
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和被告人家属协商和解、谅解。
我简要地说下这三种方式的优缺点。
第一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优点:
1、免费。
2、审限比较短。是同刑事案件一并审理,受案后2个月内宣判,最长不超过3个月。
3、履行比较容易。可以获得公诉机关的支持,被告人想减轻或者从轻刑事处罚,一般会在刑事判决之前主动支付赔偿。
缺点:
1、精神损害赔偿不支持
2、非实际、必然的损失不支持
3、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支持。
4、只能支持犯罪行为造成的实际的必然的物质损失。
第二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优点:赔偿可以比较充分,可以包括实际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损失,精神损害赔偿。
缺点:
1、需要支付诉讼费,跟你主张的赔偿金额按照比例计算
2、有败诉风险,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3、审限较长,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
4、履行比较困难。因为被告人可能还在监狱服刑,家属配合的意愿也不高,执行比较难。
第三种、和被告人家属协商和解、谅解。
被告人家属为了使被告可以获得较轻的刑罚,一般会主动联系受害人,通过积极赔偿来获得谅解书。协商赔偿数额法律没有规定,受害人可以根据实际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损失、精神损失为基准来主张赔偿数额。
这种方式的缺点是双方就赔偿数额很难协商一致,往往是一方认为自己要求的赔偿是合理的而另一方认为是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而且双方反悔的可能性都较大,执行力较弱。
如果只有财产损失建议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人身伤亡损失较大,建议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被告方家属愿意积极赔偿来为被告人减轻处罚,和对方协商解决也未尝不是一个好的方法。
7、刑事案件受害人需要请律师吗?
找不找律师取决于你个人的考量。但是我认为如果条件允许,建议还是有必要找律师。
因为刑事公诉案件中,都是由检察院来提起公诉的。按理说受害人一般是不需要来请律师进行辩护的。
但是很多犯罪分子在刑事案件中,他们会请专业的律师团队来给他们进行辩护,来减轻犯罪或者脱罪。
这时,如果被害人没有请律师,那将对被害人是十分不利的。即便犯罪分子没有请律师,法院也会给被告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特别是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无期、死刑等等情况,但是法院不会给被害人指派律师。
所以刑事案件中被害人一方有律师,可以根据受害人的授权就案件的刑事部分向司法机关表达受害人一方的观点和诉求,而且可在刑事案件中的附带民事部分为当事人维权。
具体来说:
1、律师可以协助刑事控告,即:尚未立案的案件,律师协助当事人报案;已立案的案件,律师督促抓捕未归案的嫌疑人
2、争取对被害人有利的判决结果。作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时,追求的是对被害人有利的判决结果,即被告有罪判决、重罪判决。
3、争取经济赔偿。被害人之所以被称为被害人,是因为他们的精神、肉体或财产遭到了侵害,将犯罪嫌疑人判处刑罚只能弥补被害人的精神损失,至于肉体伤害、财产损失,必须通过经济上的赔偿,才能弥合伤害。
8、受害人有哪些诉讼权利?
1、报案、控告的权利。受害人可以找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三者任意一家报案或者控告。
2、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向原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3、对检察院不起诉的,可以向一级检察院申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
4、对法院一审不服的,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注意,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不能自己提起上诉。
5、委托律师的权利。注意,受害人只有在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才可以委托律师介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