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01:29:11来源:法律常识
如果你是一名刑事律师,你注定奔波在家—律所—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之间
①关于会见
家属一句话,你可能要去会见
看守所里面的人一封信,你可能要去会见
经办警官一句话,你可能要去会见
检察官一个电话,你可能要去会见
法官一句话,你可能要去会见
总之,有任何新情况,你都可能在去会见的路上
②关于发表法律意见
侦查阶段,向预审大队、法制办等经办人发表不构罪、取保候审等法律意见,
呈捕时期,向批捕检察官发表不批捕法律意见
审查起诉阶段,同样可发表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法律意见,量刑意见,量刑谈判等
法院审理阶段,开庭发表法律意见,庭后辩护词等
③关于阅卷
有些刑事案件,卷宗几千甚至上万页
刑事律师不仅要看完,还要多看几遍看熟,并制作阅卷笔录
除了看,还要边看边想,想想这个程序违法了吗,想想这个口供有没有前后矛盾,想想这份证据和在案的证据是否存在冲突,想想怎样的策略对当事人最优
除此之外,还应当庭前做好证据三性的质证意见
④关于开庭
刑事庭审比民事庭审更加具有对抗性(除去认罪认罚的案件),就我经办的某案件来说,市检指派的检察官水平相当不错,出口成章
这就要求,刑辩律师除了打证据,还要打逻辑,打应变能力
庭审中的应变能力非常非常重要(熟悉案卷材料对这个很有帮助的),检察官说的内容要清楚知道在哪,还要马上找出反驳的证据等,大大的脑袋高速运转
其实关于刑事律师,还有很多东西可以说
这篇是我正在看守所会见回来的路上有感而写
就不多说啦